我市列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
- 发布时间:2016-02-05 00:31:53 来源:宁波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王 岚
通讯员吴培均 李 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宁波市是全国所有城市里的第一个。笔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宁波市为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试点城市,试点范围为市住建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这标志着宁波市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又有新突破。
政府信息公开一直是政府的工作焦点,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实施的基础。我市于2011年年底起开始在国有土地房屋推行“阳光征收”工作模式,四年来共作出征收决定200个,征收面积379万平方米,户数18892户,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阳光征收”信息化管理操作模式。
作为全国唯一在互联网上进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的城市,我市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项目概况、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公告公示、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经办人员、监督举报房屋征收补偿信息“九公开”,补偿协议签约、备案、公开“三上网”。实施“阳光征收”地块被征收户在网上输入身份证号,还能查看到征收区块里每户基本信息以及补偿情况。
透明、公开的征收方式有效打消了居民疑虑,房屋征收进度明显加快,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如2015年徐戎社区涉及2588户居民的成片危旧房改造,采用“阳光征收”模式,坚持信息公开,以99.5%的高签约率按时收官,没有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创下了拆迁征收的新纪录。
此次共有八个领域的八家单位列入全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我市将主要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各环节包括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进行信息公开试点,届时公众将可以更为详细地了解各征收项目开展情况并进行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对现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包括成片危旧住宅改造项目)信息公开体系进行梳理,对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政策法规、项目公告、评估公司选择等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并对信息公开渠道的实用程度和公开效果进行评估,形成一套完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体系,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进一步促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充分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