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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扶西村房屋补偿最高每平方米7000元

  • 发布时间:2015-08-17 07:44: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扶西村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健源)昨日,记者从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扶西村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正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根据方案,本次征收补偿方式将实行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方案提出,在货币补偿方面,将根据房屋建筑结构,分别按钢混结构5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4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500元/平方米三个标准进行补偿,当中已含房屋的土地价值和基本装修费300元/平方米。

  另外,自入户动迁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腾空交出房屋的,按征收补偿合同货币补偿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的奖励,也就是说房屋货币补偿最高可获得7000元/平方米。

  该方案提出,在住宅产权置换上将按照三个标准执行,住宅整栋房产为一层的按照1∶1.2,整栋房产为两层的按照1∶1.1,整栋房产为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据透露,置换房位于扶西村改造项目土地收储范围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根据该方案,如置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公摊面积(即建筑面积)由被征收人增购。如置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单价予以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方案显示,置换房按“先签先选”原则进行选房。自入户动迁之日起,被征收人在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参加第一轮抽签,在6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参加第二轮抽签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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