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的新尝试
- 发布时间:2016-02-02 06:29:51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成都高新区牵手中国(绵阳)科技城,围绕四个重点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观潮
□本报记者 张岚
一个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个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一个科技城。如果四川这两大创新高地牵手开展战略合作,将产生怎样的效应?
1月27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在成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共同推进在产业发展、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探索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路径。
如何看待合作的意义?合作又将聚焦哪些方面?
协同创新的实质一步在更大范围内聚集资源
就在成都高新区与绵阳科技城签署协议的两天之前,四川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四川将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做好全面创新改革的起步工作,加快推动成德绵协同创新,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促进创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政策共用。
两天之后的这场签约,无疑是“成德绵协同创新”最切近的工作落地。而这也是我省推进成德绵一体化改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去年9月初,中央正式将8个区域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四川名列其中,并明确将依托成都、德阳、绵阳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其中,成德绵三地如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协同创新,成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题中之义。
而成都高新区与绵阳科技城的合作,早在这之前便开始酝酿。
去年6月,成都高新区获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去年7月,成都高新区与绵阳、德阳就促进成德绵经济带共同发展开展洽谈,就进一步深化合作有关事宜进行交流。其间,成都高新区与绵阳市政府达成了“围绕共同战略目标,联手构建产业高地,携手扩大对外开放,协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初步共识。
如何看待协同创新的意义,省科技厅厅长刘东认为,全面创新改革提供了一个机遇,把原来按照一地一域的平面规划立体化,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在更大范围内聚集创新资源为我所用。换言之,合作就是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促进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如何展开合作?确定了四个重点领域
长期关注四川创新驱动发展实践的中国经济研究院院长白津夫认为,未来区域协同创新是大势所趋。至于从哪些领域入手推进区域协同创新,他认为包括创建区域协同创新的共同体、建设区域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开放合作布局等几个方面。
在他看来,一块土地甲企业占了,乙企业可能就没有了。但一台科技设备,用的人越多,效用发挥得才越充分。因此,与土地、水、电、气等要素资源不同,对创新资源的占有和使用不是一种“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通过共享资源,达到“1+1>2”的效果。
据此,充分结合双方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体制优势,成都高新区与绵阳科技城的深度合作,首先确定了四个重点领域。
构建产业高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联性强的优势产业融合互补发展。明晰两地产业主攻方向,共同打造一批规模大、关联度高、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推进两地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相关项目落户对方区域等。
扩大对外开放。互相支持加强欧洽会、科博会等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共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欧美、日韩、港澳台等区域的合作,共同争取重大项目。成都高新区应发挥在综合保税区建设方面的先行优势,帮助、支持绵阳科技城获批建设综合保税区等。
推进科技创新。支持两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围绕两地主导产业构建产学研用联盟,合作共建专业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技术创新平台等。
加强人员交流往来。由双方组织部门负责,互派干部到对方投资促进部门挂职。积极支持双方工作人员、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企业家等相互考察学习。
如何保障落地?建立四方面对接机制
这不是成都高新区首次与外界合作。早在2014年,成都高新区“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就曾向包括绵阳在内的省内多地推广。
但此次的合作显然是往着深层次、常态化的方向着力。协议明确,双方将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推动区域间创新要素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具体而言,未来将建立四个方面的工作对接机制:领导层会晤机制,定期研究重大合作事项,推动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共同研究确定重大合作事项,把握合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牵头机构,成都高新区投资服务局、绵阳市投资促进局作为双方牵头单位,定期联络会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协议约定事宜;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重大信息互相通报。
此次签约后,示范区政策的适用和协同机制创新备受关注。2014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绵阳科技城比照执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先行先试政策。去年6月11日,国务院发文批复同意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意成都高新区享有示范区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成都高新区将全面落实推广示范区10条政策。包括中关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等6项政策,以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等4项政策。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联性强的优势产业融合互补发展。
支持相关项目落户对方区域,支持双方企业到对方区域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构建产业高地
互相支持加强欧洽会、科博会等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和机构参会。
成都高新区积极帮助、支持绵阳科技城获批建设综合保税区。
扩大对外开放
支持两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围绕两地主导产业构建产学研用联盟,合作共建技术创新平台。
加强两地科技金融领域合作,探索共建一批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种子基金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推进科技创新
互派干部到对方投资促进部门挂职。
支持双方工作人员、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企业家等相互考察学习。
加强人员交流往来成都高新区与中国(绵阳)科技城四大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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