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春节期间严查“特价”
- 发布时间:2016-02-01 15:3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春节期间全市将对商品价格重点监查。全市商品零售、餐饮、粮油肉蛋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家居家装、家电市场、4S店、旅游景点景区、长途客运、停车场等与节假日消费相关行业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都包括在内,将严查“春节特价”等价格问题。
近期,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节期间全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今天是全市统一检查日第一天,此次检查把明码标价和促销价格作为检查的重点,突击检查还将持续三天。今天上午,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沃尔玛超市宣武门店进行价格检查。
在现场,价格检查人员重点对“春节特价”进行检查。在电子产品销售柜台,多部手机前标注“春节特价”,价格检查员在问询后得知该手机为新品上市,所标注的价格并非“特价”而是新品上市价格。售货员当场将标签撤下。检查员记录该情况备案。
此外,在检查过程中,还有不少价格标注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比如,有些商品促销称“买一赠一”,按照要求“赠一”的赠品也应该标明是什么,规格多大。在水产品销售柜台,海参产品进行促销,牌子上写“特价优惠,售完为止”,但并没有标明促销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对这些,价格检查员都进行了记录。
在酒水售卖柜台,一瓶白酒原价卖1180元,现价卖198元,打折力度很大。这引起了价格检查员的注意,当场让超市工作人员打印出此前的售卖价格。
市发改委市场处表示,如促销前7日,该营业场所有交易记录的最低交易价格不是1180元,则涉嫌价格欺诈,将依法定程序立案,依法处以5万至50万元以下罚款。经查该店有交易记录。
市发改委价格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市民要看清标价后再消费,保存好票据。遇到价格纠纷,市民拨打24小时的12358热线,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民反馈受理情况。
提示(以下情况多存在价格违规)
·出行
自驾出行:2016年1月1日起,除了占道停车和P+R停车(换乘停车场),北京市其他停车收费全部放开;驾车出行,请将机动车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识牌的正规停车场,进场注意看标识牌的收费标准并索要停车计时单,出场按照标价付费;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占道停车场停车收费可实行计次收费。
公交出行:乘坐公共交通,请留意上下车卡内余额变化,市政交通一卡通官网可查询消费金额及余额;乘坐出租车,请按发票显示的金额付费;乘坐飞机,航线旅客运输价格以机票价格为准,请留意有关退票的提示;乘坐火车,请留意发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发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车票改签后退票手续费按票面价格20%收取。
·购物
实体店购物:购买商品和服务,请核对价签与结算的价格是否一致;购买促销商品,请留意是否明码标价,请注意促销时段以及价格承诺是否完全履行;购买烟花爆竹,以实际标价为准。
网络购物: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和服务,最终价格应以实际下单结算价格为准,如出现价格异议,请保留完整交易截图和银行发送的相关交易信息,包括相关时点页面完整截图。
·旅游
跟团旅游: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抵制过低报价及“零负团费”出游,明确团款价格及其所涵盖的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留存好各类票据。
自行游览:请留意景区门票旺(淡)季价目表及优惠政策,自愿选择景区门票或者联票;参加景区的庙会、游园等活动,请注意活动门票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购买地方民俗、民族特色产品等请多比较,理性消费。
·就餐
外出就餐:享受就餐服务,请查看菜谱价格和收费标准,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核对标价与结算价格是否一致。
年夜饭等聚餐活动:应在预订时就菜品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留存好点菜单、结算单、发票以及约定信息以备出现价格纠纷后的核实、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