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主渠道
- 发布时间:2016-01-29 08:30:38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五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法律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队伍培养,依法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教育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依法办事,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一是配套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后,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相继出台了配套制度,以调解仲裁法为核心、以部门规章为骨干、以地方配套制度为补充的调解仲裁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二是调解仲裁体系日益健全。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的要求,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为抓手,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扶持改善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办案条件,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体系基本建立。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411个,占全国农业县(区、市、旗)总数的87.3%。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3.79万人,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1.29万人。许多省(区、市)设立了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和村组调解小组。三是仲裁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各地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仲裁员培训力度,农业部举办全国仲裁师资骨干人员培训班21期,为各地培养仲裁师资骨干人员近3000人,带动各地培训调解仲裁人员4万多名,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公平公正、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仲裁员队伍。截至2014年底,各地仲裁委员会共聘用仲裁员4.4万名,平均每个仲裁委员会聘用仲裁员18名。四是调解仲裁工作成效显著。各地不断探索创新,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不仅化解了多年的纠纷积案,还给老百姓提供了解决纠纷的样本,被越来越多的农民所接受。开辟了一条群众信“访”到信“法”的通道,成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便民高效的主渠道。截至2014年底,各地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14.11万件,其中,调解91.3万件,仲裁8.5万件。
广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辛勤奋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第一线,开拓创新、积极实践、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宣传法律政策、建立调解仲裁制度、完善调解仲裁体系、创新调解仲裁机制,是法律实施的推动者、仲裁体系的建立者、农民承包权益的守护者、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创建者。为宣传广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在依法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的突出作用,农业部举办了“群众信赖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公开推介活动,并将之列入为农民办十件实事之一。经CCTV-7、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中国农村网和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等媒体的发布和转载,《农村经营管理》开设专栏,对贯彻实施法律、开展纠纷调解仲裁等进行系列宣传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地农业部门和广大仲裁员积极参与。经各地推荐,通过审核、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确定公开表扬42名优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并推介10名热心为民,“群众信赖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的先进事迹。
希望各地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贯彻落实法律的氛围,推动更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带动更多有志之士投身调解仲裁事业,促进更好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深化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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