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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杠杆撬动小微企业发展

  • 发布时间:2016-01-28 22:30:57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刘明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商事制度改革一年来,新登记企业中90%以上是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占88.3%。小微企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创业就业的主渠道。为了让小微企业站得稳、走好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扩围。2015年全年,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一系列数据,细数税收扶持“双创”这一年,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倾斜尤为明显。

  据介绍,近年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扩围,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从2万元提高至3万元,受益面覆盖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提升至6万元、10万元,2015年更是两次扩大减半征税范围,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跃升至30万元,覆盖所有小型微利企业。

  税务部门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2015年全年,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与税收政策相配合,税务部门还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银税合作机制,探索实行纳税信用与信贷信用有机结合、增值应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金融机构运用纳税信用信息发放贷款1300多亿元,其中为5.1万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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