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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年货要看清批号标识

  • 发布时间:2016-01-28 06:34:03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工商部门发布春节消费提示买年货要看清批号标识

  □本报记者 张 缘

  春节临近,迎来消费的黄金期。1月26日,针对历年来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物、出行等方面容易遇到的问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从吃、住、娱、购、游等方面发出“六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谨慎、理性消费。

  此外,工商部门还提醒,春节期间,12315指挥中心仍有工作人员值班。消费者在春节期间遇到消费纠纷,可在工作时间段内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将第一时间予以受理。

  尽量到正规经营场所选购年货

  在各类年货中,食品是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的重点。市民在选购食品时,应到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超市、食品商店等销售点选购,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主要成分、保质期限、QS标识等。

  工商部门提醒,不仅年货,购买各类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都要尽量选择在大型、固定、正规的经营场所消费;购买商品前了解商品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QS标识、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收银结款时核对小票购物商品信息和价格;接受服务也要了解商家具体服务的项目、使用期限等信息;签订合同协议,索要消费凭证。

  外出旅行要书面约定细则

  春节期间,不少消费者会选择外出旅游度假。若是通过旅行社出行,要注意了解行程内容细则,签订正规合同,不要盲目被超低价格吸引,有其他约定或承诺的书面备注,防止服务缩水;若是选择自由行,则要在吃、住、行等方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门店、电话、网络等形式预定消费时,要找信誉度高、评价好、经营资质齐全、正规的商家,了解消费的具体内容、范围、期限等信息,索要并保留有效凭证(书面或电子)、合同等票据,遇到纠纷问题及时主动维权。

  面对商场促销要有一双慧眼

  节假日期间,商家的打折、促销活动也让人心动不已,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家居品、家电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等消费领域。而“买一送一”“买100送50”等优惠活动看上去优惠,实际上很可能是吸引消费者再次消费的“诱饵”。

  针对商家琳琅满目的广告宣传,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跟从,警惕折扣陷阱,消费前仔细询问或阅读商家的店堂告知和消费、使用说明,保留促销活动的内容信息。此外,商家销售的换季商品、特价商品同样也要保证产品质量、使用,消费者购买衣服时,要在门店检查、核对、试穿好,以免之后发现问题引发争议。

  交付定金等要理性谨慎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当理性和谨慎,不要盲目的被团购价、促销价所吸引,按需消费,交付定金、押金、订金、预付款等形式的预付费用要谨慎,与商家咨询清楚是否退还,并在书面注明双方约定内容和事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谨慎办理预付费消费卡

  据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消费者经常办理的预付费消费卡包括美容美发卡、健身卡、洗衣卡、擦鞋卡、就餐卡、洗车卡、游泳卡、儿童娱乐卡等等。有的消费者办卡储值金额大、长时间不使用,等到消费时发现门店关门、撤店或转让,找不到明确的经营者,导致消费卡无法继续使用及退费,更有的不良商家借此经销方式“卷钱”、“吞钱”以及诈骗。

  办卡虽然价格优惠吸引人,但也存在一定消费风险,消费者还是要谨慎办理,小心被商家“忽悠”办理不经常使用的消费卡,如有需要可根据自己实际的消费习惯、使用情况办理,避免存入较大金额预付费消费卡。

  要清楚消费维权途径

  如果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商家违约、不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况,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问题的,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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