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揭晓
- 发布时间:2016-01-20 03:32:02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李海涛)1月19日,2015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结果在京揭晓。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选和网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入选的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法院判决不让女性当快递员属性别歧视;屠呦呦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全球妇女峰会;被拐女郜艳敏获评“最美乡村女教师”遭质疑;李彦家暴杀夫案二审改判死缓;温州法院发出离婚判决后人身保护令;计划生育法修改“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正副处级女干部女高知明确60周岁退休。
据本次活动评委、中国妇女报社总编辑孙钱斌介绍,此次评选旨在通过社会性别相关度、社会影响力、政策影响力三个维度,对最有代表性的年度性别平等事件予以评价和遴选,藉此推动性别平等议题主流化,推进社会性别纳入决策主流。
本次活动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唐绪军表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性别平等对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很大。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的评选,对于推动性别平等不一定立竿见影,但只要我们不懈地努力,总会看到改变。
此次揭晓的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中,既有国家层面性别平等法律、政策的新进展,也有对性别平等个案的关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妇女新闻文化基金管委会执行主任卢小飞说,希望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能够进一步推动社会性别的倡导。
“性别平等新闻事件评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妇女报社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妇女新闻文化基金发起,自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举办四届。评委来自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科技日报社、工人日报社、农民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人民网、中国妇女报社,还有部分新闻传媒及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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