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需承担何种责任引热议
- 发布时间:2016-01-16 05:45:4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陈静报道:连日来,百度贴吧过度商业化事件持续发酵。在百度1月12日表示停止疾病类贴吧商业化合作后,1月14日,全国36家健康类公益组织联名向北京市工商局举报,要求工商部门全面调查百度公司涉嫌违反《广告法》。36家公益组织之一亿友公益的发起人雷闯表示:“百度推广系统里推荐的广告基本上是虚假广告,因此举报不仅针对于百度贴吧,也针对整个百度公司。”
随后,国家卫计委宣教司司长毛群安1月15日表示,目前卫计委已经向百度了解情况。他表示:“百度贴吧事件,涉及很多患病网友在网上日常交流和信息传播,希望百度能够将贴吧作为一个为网民提供权威疾病诊断、治疗及康复信息的平台。”
而在百度方面,作为贴吧商业化的重要一环,“贴吧合伙人”则被发现悄然下架。1月15日,记者点击原有的贴吧合伙人招募页面,直接跳转到了百度贴吧首页。但在网页快照中,依然可以看到原有对合伙人特权的描述:“独家掌握行业贴吧的运营和管理权限”。
此外,业内专家也纷纷发声。盛德证券医药高级分析师李智刚表示,发达国家的医药广告不允许夸大介绍医生资质水平和药物疗效,百度贴吧也要建立过滤体系。以在谷歌投放医药广告为例,必须先经过美国国家药房委员会协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清则认为,百度在具有公共论坛性质的贴吧进行商业推广,应采取公开明示方式,不能和其他贴吧文章相混淆,更不能误导网友,从法律层面看,百度公司对广告主负有资质审核责任,不能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在百度承担的责任方面,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百度贴吧商业化的情况属于“承包合作”,有商业性在里面,百度要承担替代责任。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看来,百度贴吧事件其实也折射出了整个互联网产业的竞争环境。“反垄断法迄今为止没有在互联网领域发挥作用,网络空间层面的很多公共服务实际上由平台自身承担,缺乏制约和监督。在眼前和短期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各种损害公共利益和行业利益的行为进入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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