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
- 发布时间:2016-01-15 09:35:2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毛小春
福州晚报讯 记者近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平均上涨1.7%。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2%。
去年全年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呈现“七升一降”现象。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3%、衣着类价格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0.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4.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2%、居住类价格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7%。食品类价格、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去年12 月全省 CPI 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12月CPI环比上涨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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