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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银行借记卡超过四张将被查

  • 发布时间:2016-01-13 09:32:08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融投资报

  日前,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同时,《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监管新规旨在防止银行卡买卖,以免被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利用。

  《通知》还要求,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终止服务。《通知》还要求银行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对借记卡数量、开办流程进行把关,重点把控银行借记卡代办流程及代办人员信息等。

  至于“限卡”对持卡人有何影响?大部分市民都认为新规对自己的经济生活影响不大。“老百姓办借记卡无非是为了储蓄、理财,现在银行定存利率都要货比三家,更别说投资理财了。一般人都会办两三家银行的借记卡来灵活使用,不会在一家银行办理多张卡。”市民刘女士讲到。

  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对于同一持卡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开卡数量为10张。随着新规出台,银行将对超过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将中止服务并销卡。如果客户此前已经持有4张或以上工行借记卡,并不影响使用,只是不能再开新卡。“信用卡是贷记卡,是简单的信贷服务,不包含在银监会限制的范围之内,具体办卡数量视个人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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