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用地储备制度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
- 发布时间:2016-01-12 01:29:41 来源:郑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实行用地储备制度
保障中小学建设用地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全省实行义务教育用地储备制度,足额保障中小学教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建设用地位置和界线,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
通知要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解决我省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的重要举措。今后,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实行义务教育用地储备制度,足额保障中小学教育用地。各地要将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项目,经各级政府批准采取划拨方式足额供应土地,依法依规保障民办中小学教育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确定的中小学校建设用地位置和界线,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不得建设与教育无关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
为保障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村中小学用地进行确权。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立足使用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减少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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