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减少20万亩 贵州湿地面临“生存困境”
- 发布时间:2016-01-11 00:29: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贵州地处我国西南喀斯特地貌分布中心,湿地资源丰富且脆弱,近年因湿地保护体制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人为开垦破坏占用等原因,原生态自然湿地面临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等“生存困境”,亟须加强保护与管理。
据调查,目前贵州湿地面临“一少一低”的严峻形势,一是湿地总面积约为315万亩,在全国偏少;二是湿地率低,仅为1.19%,远远低于全国5.58%的湿地率。
人为侵占导致湿地面积大量减少。据贵州省林业厅调查统计,十年来全省自然湿地面积减少22.05万亩,减少率8.86%,加上人工建造的湿地,“一消一涨”使全省湿地总面积仍减少10.2万亩,减少率3.14%,另外还有约50万亩的湿地受到威胁。草海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岩溶构造湖,因人为放水排干、开辟农田等原因,草海水域面积减少了20多平方公里。而松桃、龙里、都匀、赫章等地的一些天然泥炭沼泽湿地,则被一条条人工开挖的沟壑将水放干,湿地变成了荒地。
工农业污染导致湿地水质下降。在黎平县八舟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记者看到湿地下游污水横流,河边一家农家乐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湿地。
物种侵入、过度采集捕捞也造成湿地功能退化。“近十年来,我们发现了7种外来植物的入侵,严重影响了湿地生态系统。” 贵州湿地保护中心副主任邓伯龙说。另外,在龙里、花溪等地,由于商贩大量收购泥炭藓,使贵州每年的泥炭藓出口占了全国的四分之一,无序和过度采集导致一些泥炭藓沼泽湿地退化为旱地。
近年来,贵州核实了6218块湿地斑块,建立了全省湿地资源数据库;并建立了30处国家湿地公园(28处为试点)、4处省级湿地公园;划定315万亩“湿地生态红线”,已初步构建起湿地保护体系。但在湿地保护过程中,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多头管理与概念不清致湿地管理保护遇到“梗阻”。邓伯龙说,湿地概念也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同是一块沼泽地,国土部门认为是未利用地,林业部门认为是湿地。对于湿地污染问题,又涉及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等部门,单靠林业部门“治污、管污”根本无能为力,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缺乏综合协调是湿地保护的硬伤之一。“以草海湿地为例,它存在水体严重污染、周边植被退化、水土加速流失、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而草海‘厅(贵州省林业厅)市(毕节市)共管’和威宁县‘省直管县’的身份,在决策审批、资源整合、项目实施、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不少体制性弊病。”
其次,机构不健全、资金缺口大,制约了管理保护工作。据记者了解,全省30多个湿地公园中,成立了保护机构的不到10个,管理人员缺乏。
第三,法律法规不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执法难。不少基层干部表示,由于人为工程建设、农业建设、城镇化扩张等原因,侵占破坏湿地等现象时有发生,但对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维权依据和罚则标准,缺乏处理的“抓手”。
基层干部及专家表示,保护贵州喀斯特湿地资源已刻不容缓,宜尽快采取措施确保湿地“量稳质升”。
首先要加大投入,严格禁止对湿地的侵占破坏。贵州省林业厅副厅长黎平认为,贵州应以这些规划为抓手,以建设国家级或省级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大退耕还湿、退牧还湿的力度,把湿地保护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建立湿地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审批制度,对于确需征占湿地的,通过“占一补一”的方式,建设高质量的人工湿地,保障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质量不衰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长陈波等认为,希望上级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予以支持。
建立有效的湿地管护机制,维护湿地的生态多样性。石阡县林业局局长孙传良等人建议,希望建立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水利、环保、住建、国土等各行政部门配合协作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之中。同时,建立水体富营养化和湿地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力度和省级湿地生态环境评价监测体系,多方合力保持河流、湖泊等自然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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