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有金店卖金按“钱”计价
- 发布时间:2016-01-07 10:32:1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李永华
福州晚报讯 眼下福州一些金店定价、计量存在不少乱象。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年底消费者要提防金店按“钱”报价,台江就有金店这样报价,暗中收取更高的加工费,目前宝协已发出黄色预警。
省宝协昨日接到福州消费者投诉称,买金手链上了一家金店低价的当。这家金店位于台江洋中路,1月5日黄金首饰批发商供货价为228元/克,上海黄金交易所1月4日的Au9995原料金报价是225元/克,该金店的黄金首饰售价665元/钱,折合212.8元/克,价格不仅比批发商低,而且比原料价还低。这名消费者当时不知道金店的报价猫腻,买单时还被收了213.5元的加工费。回家后,消费者上网搜索才得知,这条2.53钱的金手链折算成克数是7.91克,也就是说加工费高达27元/克,加上价格212.8元/克,实际售价为239.8元/克,并不算低。
省宝协表示,这涉嫌误导消费者,金店通过低报价诱惑顾客,暗中转嫁费用,属于行业协会禁止的行为。目前行业协会已向其发出黄色预警。其一是涉嫌违反《质量法》规定,未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二是涉嫌违反《计量法》规定,非法使用计量单位;三是涉嫌违反《税法》规定,使用非税务发票。福建省主要黄金首饰供货商是否暂停与这家金店业务往来,要看涉案金店的改过情况决定。
记者获悉,一些打金店或小首饰店按“钱”形容黄金首饰的重量。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金银制品不能按“钱”或“两”计量。专家称,金银制品按规定,一律要以“克”为计量单位,以“盎司”“钱”“两”等单位计量,均属违法。据悉,“钱”是我国最古老的衡量单位。过去十六两为一市斤,十钱为一两。现在一市斤是500克,所以一钱是3.12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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