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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发布时间:2016-01-06 07:5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于中谷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地图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条例》的实施,无疑标志着一个以地图为核心载体、全民多数参与的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的新时代开启。”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副院长朱良说。

  《条例》针对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作出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互联网地图是地理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版图的重要表现形式,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目前,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地理信息应用的不断深入,互联网地图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同时,存在错绘、漏绘现象的“问题地图”也频频出现。

  根据《条例》规定,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建立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收集、使用用户信息须经用户同意,发现传输的地图信息含有不得表示内容的,立即停止传输,向有关部门报告。

  地理空间信息能够为各类社会、经济、自然资源、人文信息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是国家“大数据”的空间关联基础。其实,互联网地图是用户面最广的地理空间信息,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能够通过互联网服务集成各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以及公民个人行为实时信息,形成具有不可估量价值的“大数据”。

  “只有把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才有可能对其数据进行有效监管,防止涉及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大数据被窃取。并且,只有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自身建立起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一定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技术人员及安全审校人员,才能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出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蒋捷说。

  蒋捷认为,强化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就是为了保证互联网地图制作、发布、使用过程中使用权威、准确的地理信息,避免因信息错漏对公众造成误导、给国家主权完整和信息安全带来损害。

  地图技术审查中心高级工程师韩权卫认为,不少公开出版、展示、登载、销售、进口、出口的地图和地图产品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属于我国领土的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随意标注涉密地理信息,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引起外交纠纷,损害国家主权。因此,将《条例》规定的实行地图审核制度落到实处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

  据测算,2015年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达3600亿元,增长率达22%。在“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的推动下,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和各种应用需求上升的推动下,地理信息产业将步入加速发展期,未来仍将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速,2020年总产值或将超过8000亿元,商业模式较为成熟的相关企业将迎来业绩爆发期。

  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地理信息应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数据开放共享。

  另外,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关系到国家安全。随着地图应用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特别是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的迅猛发展,地图用户对地图的精度、信息的详细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对此,《条例》规定了利用涉密测绘成果编制地图应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总编辑徐根才指出,为向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丰富多样、利用方便的地图产品和服务,解决保密与应用之间的矛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研制了地图保密处理技术,同时对地图保密处理的技术使用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于中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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