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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浙企减免关税2237万

  • 发布时间:2016-01-06 03:34:07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2015年12月20日,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全国首份中澳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就是浙江检验检疫局在生效首日为出口企业签发的。截至目前,签发情况如何?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在第一轮降税期的11天内,该局签发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共2325份,货值金额达4.47亿元人民币,共可为我省出口韩国、澳州的企业减免关税约2237万元人民币。

  2016年1月1日,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轮降税。在本轮降税中,中韩自贸将有72%的韩国产品和43%的中国产品获得进一步的关税减免;中澳自贸协定中方实施零关税的产品达29.2%,澳方实施零关税的产品达90%以上。

  “短期内两次降税,不但使产业界和国内消费者都可尽早受益,也有助于两国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浙江检验检疫局的相关负责人提醒,浙江广大出口企业应及时向各签证机构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

  本报记者 朱银玲 本报通讯员 黄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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