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注建注撤字[2015]2号

  • 发布时间:2016-01-04 17:31:06  来源:住建部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王宏哲:

  经调查核实,你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于2015年1月注册在通辽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委员会秘书处于2015年12月15日向你发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许可意见告知书》(注建秘注撤告字[2015]2号),你于2015年12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我委员会决定撤销你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王育青 沈燕

  联系电话:010-68313531,68313587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