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构建司法服务三农长效机制
- 发布时间:2016-01-04 07:33:4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沈佳记者阎红玉)近日,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新农家村,村民李长新告诉记者:“法律专家来到我们村里,现场给农民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农民朋友得到了不少帮助。通过律师的讲解,农民对法律了解了,也知道用法制思想解决问题了。”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约法律专家颁发聘书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是由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省农委共同主办。主办方表示,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法制建设是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板、建设美丽乡村的新举措,同时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邻居盖大棚,需要给相邻的邻居留多大距离才合理?”
“农民朋友买种子化肥种完地之后发现是假货,该如何维权?”
活动现场,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常春律师事务所12位法律专家颁发了聘书,各位法律专家认真解答新农家村干部群众提出的各种司法问题,受到农民朋友广泛欢迎。
“新农村建设基本标志不是房子新,不是环境新,也不是条件新,而是思想新,农民朋友能不能用法制思想考虑问题,用法律维护权利,适当时候用法制经验去学会发家致富,这个才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说。
吉林省司法系统服务三农工作,对于加强司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创新司法系统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延伸和拉长司法服务工作链条,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司法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找准角度、找准切入点。司法服务三农的重点有: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当责任,着重为第一轮108个省级美丽乡村以及后续建设的美丽乡村提供法律支持。在服务深化农村改革中主动作为,积极为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集体林权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农场改革、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提供法律支持。全力为吉林省15个贫困县1500个贫困村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支持,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补齐城乡统筹建设“短板”提供法律支持。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要多形式、多渠道。在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中开展普法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全方位提高法律意识。为农村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方面,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短信平台、定点服务、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为他们解除司法疑惑和法律难题。积极参与和解决农村经济纠纷,包括完善和规范土地流转、入股、租赁、合作合同,提供诉讼代理、合同鉴证、民事调解等多种服务。主动参与村级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努力为村开展政务、财务规范化建设提供司法支撑和服务。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于强说:“开展司法服务三农活动,不是权宜之计,是从长远战略需要出发,要立足经常抓、抓长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司法援助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保证这项工作持久地开展下去。”
下一步,吉林省将实行定点服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这次战略合作协议,已经明确将第一批108个省级美丽乡村以及后续建设的美丽乡村作为司法服务联系点。利用这个平台,吉林省各级司法部门和法律专家,定期到这些村进行司法会诊,开展法律宣传,解决司法案例,破解农村各种矛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