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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品管理规范严以后超市卖肉馅现绞

  • 发布时间:2016-01-04 06:34:58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田思雨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该规范正式出台后,将有效杜绝超市等食品经营者擅自更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超市也将不能把生鲜肉剁成肉馅卖了。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几家超市发现,生鲜食品价签信息比较简单,很多食品生产日期以包装日期代替。肉馅价格普遍比鲜肉价格要低,不少市民表示吃着现成的肉馅觉得不太放心。对于意见稿内容,大多数市民十分支持,并期待新规的出台,希望新规出台以后能够很好地执行。

  标注信息应能让消费者可追溯

  按征求意见稿,在具体的包装方面,要求对生鲜食品进行包装,应当符合生鲜食品在运输、储存、陈列和销售等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防止生鲜食品遭受机械损伤、腐败变质和二次污染,这就要求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剁成肉馅。包装材料和使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生鲜食品不得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非食用的物质。

  据了解,该规定的适用范围,超市就是指采取开架售货、集中收款这样的经营方式,采取连锁经营的模式,销售生鲜产品的零售业态。意见稿中提出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超市经营者对适宜以最小销售单元进行包装的生鲜食品进行标装及标签标注,应当防范包装物污染或其他交叉污染,并按规定要求向消费者提供生鲜食品标签标注的信息,保障实现可追溯。

  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在标签标注方面,意见稿中规定,超市经营者应在已经自设包装的生鲜食品的包装物上进行标签标注,或在包装物上加贴标签标识,标注内容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或供货者已经标明保质期或者贮藏条件的,或超市自行设定了保质期的,应当同时标注。果蔬、水产品供货者无法提供生产日期的,可以不进行标注。超市设定保质期的应当标注贮存的条件。

  对于现在很多生鲜食品只标“包装日期”而无“生产日期”的做法,意见稿作出了明确规定: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伪造、涂改、遮挡、篡改,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需根据供货者提供的情况分类标注。畜禽肉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

  进口生鲜食品应当用中文标注生鲜食品的名称、原产国及具体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进口日期、保质期,以及进口商和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超市生鲜食品价签信息较简单

  针对征求意见稿规定,记者探访了市区部分超市,发现超市还未按意见稿规定做,生鲜食品价签信息比较简单。

  在永辉超市东胜广场店的鲜肉专柜,记者只见冷藏柜中堆满了两种肉馅,柜台上只标有单价,并未介绍肉馅来源、保质期、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等。而在肉鸡专柜,一款老母鸡,标有单价、总价和生产厂家,同样没有标注畜禽肉类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销售人员说,他们并没有接到要标注屠宰或出厂日期的通知,一直都是这么卖。柜台里的整鸡都是当天到的货,基本上一天就能卖完,卖不完的第二天就开始促销了。而对于鸡是什么时候宰杀的问题,销售人员表示,她也不知道。

  记者在北国超市先天下店生鲜蔬菜柜看到,一些精选蔬菜均用保鲜膜包装。包装上贴有标签,上面只有包装日期,无生产日期。此外,也没有生产者或供货者的名称、地址,仅有超市名称、地址和电话。而在冷藏柜里的肉类包装标签上则标有厂商名称、厂商地址,以及保存方法和保质期。但也仅见包装日期,未见生产日期。

  对于超市生鲜食品价签信息比较简单这一现象,不少消费者其实并未注意过。市民陈女士表示每次从超市购买的生鲜食品,价签上只有单价、净含量和售价,而产品真正的“出生日期”她从未注意,在她看来,超市的保鲜袋封装打价,价签上的信息较简单,什么“售出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等外包装这样的信息她也看不懂。

  肉馅比鲜肉便宜

  “超市里的肉馅一直都比鲜肉便宜,也省时间,我对肉的来源还是比较放心的,一直都从超市买现成的肉馅。”市民王女士说。

  记者在永辉超市东胜广场店看到,精品瘦肉每斤14.99元,精品前尖每斤15.99元,猪后座每斤16.99元,最便宜的是五花肉每斤12.99元。而瘦肉馅则是每斤12.98元,肥瘦馅每斤10.98元,明显比鲜肉价要便宜不少。对此,超市工作人员说,目前超市正在搞促销活动,所以肉馅价格比较便宜,肉馅肯定没问题,瘦肉馅是用猪前尖和猪后座绞成的,而肥瘦馅只不过是加了点五花肉。价格是超市定的,具体他们也不清楚。

  在北国超市翟营店生肉专区,销售肉片、肉馅,都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而消费者已经习惯了购买商家提供的各种半成品肉。而记者也看到,在不少超市里,从一般的“大众肉馅”到高端的“精品肉馅”应有尽有,但价格各不相同。

  “我经常从超市里买现成的肉馅,方便快捷,如果买整块肉再去绞的话,不仅浪费时间,还有损耗。”市民张女士说,平时在家包饺子、做丸子都要用肉馅,买点现成的就行了。

  但是也有市民表示,绞好的肉馅一般都存在被细菌污染的隐患,超市内肉馅价格一般都比生肉价格要便宜,仔细想想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期待新规尽快出台

  那么,市民们对征求意见稿是什么态度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从来不会买现成的肉馅,因为超市里用来绞肉馅的并不是鲜肉而是冻肉,他每次都是现买点肉当场让工作人员绞好。“我很期待新规正式出台,超市以后就不能卖绞好的肉馅了,这就使得超市必须加强自律,老百姓吃着也放心。”张先生说,对于肉馅的来源,他希望能够从标签上看到,这样吃起来比较放心。

  在听说以后将买不到现成肉馅后,正在选购肉馅的董女士表示,如果买的肉多的话还可以让工作人员绞好,可是如果买的少的话恐怕就不行了。“恐怕以后得自己亲自动手剁肉馅了。”董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除了有董女士这样的担忧,不少消费者对意见稿表示支持,“不管什么肉,经过绞肉机一绞根本就分不出好坏,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是猪的什么部位,吃着不放心。”陈先生说,他很赞成意见稿内容,希望新规能够尽快出台,这样老百姓也能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很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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