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我市全面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 发布时间:2015-12-30 08:29:38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袁舒琪)岁末年初是建设领域工程款、工资款纠纷投诉的高发期。从明年开始,欠薪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昨日,市建设局总建筑师陈锦良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2016年起,“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将在我市所有建设施工项目中开展。同时,建设等相关单位将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计划在明年春节前后出台。
陈锦良告诉记者,目前欠薪情况普遍存在于建设、勘察、设计等领域,而造成欠薪的原因,主要是开发商或业主支付工程款不到位,支付比例过低,施工单位自行垫资施工造成资金紧张,分包单位施工班组拖欠等。
对此,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探索欠薪源头的治理机制。陈锦良透露,明年开始,一项新做法——“无欠薪项目部”将在厦门全面落地。据悉,“无欠薪项目部”是通过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工资款与工程款分离单独列账、进出工地考勤、项目部或分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等举措得以实现的。
根据设想,我市所有建设施工项目都将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其间,人社部门及建设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施工项目创建活动的跟踪服务,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若建设施工企业和项目无实质性开展创建活动,将被进行重点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将被依法处理。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施工企业若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事件的,应按规定补缴企业工资保证金;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甚至还要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反之,若通过“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取得明显效果的,由企业提交申请后,人社部门、建设部门审核其确实符合程序的,还可返回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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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黑名单”
企业招投标受限
据介绍,我市还将建立欠薪“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劳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列入。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信用评价将受影响,且在3个月至1年的限制期内,建设单位可拒绝其进行招投标、承接任务,还会影响企业资质增项、升级及企业相关负责人评优评先。这项管理制度计划在明年2月前后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