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明年起可分期缴税
- 发布时间:2015-12-29 08:29:27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海口12月28日讯 (记者陈怡 通讯员邢斌)今天,省地税局走进海口保税区为企业送去税法知识,为企业讲解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总局的最新规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正式被列为税收优惠的对象。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具体来说,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