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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放首单农房抵押贷款

  • 发布时间:2015-12-29 07:29:27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义乌12月28日电

  市委报道组 龚献明 记者 杨军雄

  28日上午,当义乌市北苑街道黄杨梅村村民季建中从义乌农村商业银行领取30万元贷款时,颇为激动。这笔贷款是义乌市获批国家级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后发放的首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决定草案,允许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并于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义乌市便是试点之一。

  首位享受到政策红利的季建中家中办有一家小型加工吸塑制品企业,每到年底都要为进货资金发愁。“家里最值钱的就是房子了,但是农民住房以前属于集体资产,不能抵押,只能东凑西借。国家的好政策帮助我们解了燃眉之急。”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激励下,个私经济发达的义乌创业氛围更浓。许多农民创业者都遭遇了季建中这样的贷款烦恼。因此,义乌也较早地启动了农村三权改革的探索。今年6月,国土资源部批复并原则同意《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义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货款改革试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义乌市启动旧村改造195个村,其中80个村已经完成,新建房4.1万户,农民住房财产权存量很大。因此,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通过激活农户沉睡的资产来增加信贷有效投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义乌市金融办党组成员王承刚说,顺应当地农村电商的发展需求,义乌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创新,相继推出了旧村改造贷款、集聚区住房建设贷款等多种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义乌市副行长王红英表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农村现有农业生产资源能有效转化为融资条件,最大限度破解“三农”融资困局。这项改革试点将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利于普惠金融推广和辖内信贷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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