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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自贸协定的制度红利

  • 发布时间:2015-12-28 06:21:11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备受关注的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日前已正式实施,国内外媒体普遍把关注点放在关税减免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变化、商品更加便利进入对方市场等方面,但自贸协定给广大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同样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我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分别是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与GATT、WTO等传统自贸协定相比,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所涉及的经济问题要多得多,不仅包含了双边货物贸易话题,还涵盖了贸易之外的投资、知识产权、跨境电商等更多新议题,将对亚太地区发展高水平经贸安排产生示范效应。

  正因如此,用足用好自贸协定红利的重要性正在凸显。事实上,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对自贸协定的利用率普遍偏低,现有各项自贸协定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中国贸促会曾针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落实情况进行过一次专项调研,结果显示,中国企业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利用率不足17%,而东盟企业的利用率则高达37%左右,是中国企业的两倍还要多。

  以原产地管理为例,在国际贸易中,自贸协定项下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被称为“有价证券”,是一份真正“能省钱的证书”。遗憾的是,真正能主动申请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企业并不多,企业普遍缺乏“用惠”意识。

  即便是一些已经拥有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对自贸协定的理解也往往简单停留在减免关税层面,“用惠”能力亟须提升。笔者在山东调研时发现,不少韩国企业在自贸协定谈判期间就已在青岛、威海等地布局产业,本土企业利用原产地优惠等关税政策到韩国设厂的却寥寥无几。

  为此,海关、商务等部门应继续加大对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政策的宣讲,为各类协定的实施推进做好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广大企业也应抢抓改革创新带来的发展机遇,提高“用惠”意识,提升“用惠”能力,真正用好用足自贸协定带来的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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