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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保护:说得好也要“唱”得好

  • 发布时间:2015-12-23 05:46:06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期发布的《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音乐市场规模达到了149亿美元,与2004年相比增长了80倍,仅中国营业市场的价值就达到1亿美元。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开发、保护和利用音乐版权为人们带来更多的视听精品,成为行业内外共同关注的话题——

  歌曲正在成为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需品”。好歌曲可以使人愉悦,可以带动士气,可以引发共鸣,可以让感触直达人心。随着近年来文化消费的起步升级,音乐产业的发展也在内外部环境的冲击下进行着自我嬗变。这一过程中,版权作为内容产业的核心,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透过音乐行业观察版权产业市场,也成为11月27日召开的中国版权年会上人们的焦点所在。

  应用场景更多元

  多元化应用市场需要创作端提供更多优秀作品作为支撑,才能进入长久的良性发展

  走进一家店铺或书店,就有订制化的悦耳音乐传来,沁人心脾,让你停留的每一步都融入其中,感受到舒心和愉悦……这种消费场景正渐渐被人们挖掘、接纳和推广。“为温暖舒缓的氛围配上柔性气质的乐章,为热情浪漫的氛围加入巴洛克和探戈元素。”在逸东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史育东看来,为品牌商店设计出与其气质相符的音乐,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史育东看好场景音乐的未来市场,因此在与音著协开展授权合作的基础上开始项目实践。

  手机端出现的与音乐相关的APP,更是让其应用领域愈益多元。譬如,可以用画画的方式完成作曲,可以将任意的照片和图画“转变”为乐曲,达到让“每一张图片都有它的旋律”的复合视听效果。当下,音乐产业的消费模式正在从过去由唱片公司、电视台为主导的内容与服务提供模式,向全产业链的网络平台进行转变。这方面的尝试有如中国联通搭建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音乐APP平台。它除了能够提供音乐服务以外,还集中了社交、购物、游戏、视频等超级入口。

  多元化应用市场需要创作端提供更多优秀作品作为支撑,才能进入长久的良性发展。这就对音乐的创作提出了挑战。“我们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创作激励机制,加强版权登记、评估、投融资、交易等工作,调动创新积极性,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品味上乘的优秀原创作品,以更多的中国原创丰富世界。”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告诉记者。

  “一件音乐品的产生需要歌手、词曲作者、音乐家、出版商、制片人、曲作家甚至工程师以及其他很多人的灵感、才华、时间和精力,它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表示。

  “商业化的时候也不要忘了音乐最初的来源和它的诗歌属性。”从“音乐人”延展成为“音乐商人”,阿里音乐集团董事长高晓松谈到创作时颇有感触。“以后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让好歌发挥最大价值,让好歌在卡拉OK、演唱会等一切地方发挥最大价值,让烂歌死掉。”他说,“让唱片公司未来再也不敢卖给我100万首烂歌搭配300首好歌,到那时候唱片公司就会说‘我还是好好生产点金曲吧’”。

  网络盗版待解决

  网络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版权产业链,复制、传播、保存版权作品的方式得以剧变

  近年来,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一方面强烈地冲击着传统音乐产业的生产模式和商业形态,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增强了音乐产业的创造力和传播力,催生了新的业态和表现形式。然而,传播提速升级又是一把“双刃剑”,让盗版音乐有了滋生新空间。

  “不仅音乐产业如此,网络技术的发展也改变了传统的版权产业链,复制、传播、保存版权作品的方式发生剧变,在为正版作品提供便利传播渠道的同时,也为盗版制品增加了新的传播途径,所以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产业发展的聚焦点。”齐续春说。

  “我们音乐作品经常被人非法盗用。”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则一针见血地指出音乐权利人维权艰难的现状,而这背后除了违法成本非常低、查证取证十分困难等因素,还或多或少和当下音乐市场缺少成熟的发展模式有关。

  叶小钢表示,“多年来,网络音乐产业整体处于亏损,主要靠网络音乐服务商自身的力量难以建设和推广成熟的音乐模式。去年以来,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相继购买独家版权,互相之间的转售渠道不断转换,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比较混乱,会严重损害网络音乐产业健康发展”。

  打击盗版,出“重拳”。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一纸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版权局的这条通知也被业内认为是迄今关于网络音乐的“最严令”。如今,各音乐平台非版权音乐作品下架过渡期结束,在国家版权局制定多项保护政策后,网络音乐长达10余年的“免费午餐”时代宣告结束。

  “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的版权现状,很高兴看到消费者已有了为音乐付费的意识。”华纳音乐亚洲区业务拓展部高级副总裁马秀兴认为,现在中国消费者相较以前已有了变化,“人们会觉得为什么要听盗版的音乐呢,当然正版的质量比较好”!

  科技力量做支撑

  科技支撑下,为实现作品的版权价值,音乐产业新的商业模式正在加快形成

  从传统以胶片、磁带、光碟为主要载体,到互联网“PC端浏览器搜索+MP3”,再到移动互联网的“手机+APP”的无线音乐……音乐消费正经历着从PC端到移动端,从本地下载到在线流媒体的转型。而这一切也是伴随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诞生和演进而来,代表着技术演进的趋势。

  “移动宽带业务的发展,特别是3G、4G网络的快速普及,在移动终端上的带宽在快速加大,音乐传播的速度和质量也会大大得以提高。”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总经理陆益民告诉记者,“随着整个4G网络的快速普及以及云计算、家庭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的演进和应用,音乐消费正在向家庭互联网等多种场景延伸,这也将带动整个音乐产业实现外延式的增长”。

  市场数据也给了他们更多发展的信心。统计显示,手机音乐已经成为大多数音乐消费者高频使用的场景。其中有15%的用户每天在使用手机音乐,而高达38%的用户每周有4天至6天在使用手机音乐;在用户的使用场景上,乘坐交通工具使用和在家使用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57.9%和40.8%。科技支撑下,为实现作品的版权价值,音乐产业新的商业模式正在加快形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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