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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夯实民生保障底线

  • 发布时间:2015-12-21 19: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苏琳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用30多年时间,让7亿多人摆脱贫困,对世界减贫的贡献率逾70%,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且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

  有此成绩,得益于我国多年的扶贫开发与社会救助发展的互促互进。

  1992年,上海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而拉开了我国现代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序幕。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随着“2010-2015年临时救助”出台,确立了社会救助框架;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综合构建了社会救助体系,成为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社会救助体系化。

  贫困,是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导致贫困的原因很多,但发展不足、制度供给不足、个人发展能力不足是基本原因。截至2014年底,我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12.8万个贫困村、7000多万贫困人口。

  刚刚闭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意味着今后我国将全面采取超常规力度的一系列举措,通过精准扶贫,5年时间消除最后的贫困角落。

  这既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也是人类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考验,更是对我国社会救助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需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救助;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加强综合救助;坚持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好积极救助;坚持社会参与,进一步发展多元救助;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负着免除国民生存危机、维护社会底线公正、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职责。经过近20多年来的改革,这一制度从面向少数人的民政救助转化成面向全社会的社会救助,从政府恩赐过渡到国民权利,从单项救助扩展到综合救助,从城乡分割救助发展到城乡一体化,已经实现了整体转型,一个面向全民的、开放性的综合救助体系已经形成。

  未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应该是树立法治理念、系统理念和人权理念,通过差异化、法制化和信息化举措来促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一是优化制度结构,以建成一个真正能够全面兜住底线的社会救助网络为目标,确保符合条件的求助者能够获得相应的救助;二是厘清政府责任的边界,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分担比例,同时调动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三是尽快制定专门的《社会救助法》,并完善相关法规,以确保这一制度依法有序运行,杜绝现实中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四是进一步明确由民政部门集中管理社会救助事务,确保政出一门与公共资源统筹使用,并推行专业化经办,强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维护这一制度良性运行的技术支撑能力。(中国经济网记者 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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