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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扩容提速 利好“第三方” 清新环境引领掘金千亿环保改造市场

  • 发布时间:2015-12-21 07: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雾霾”、“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PM2.5指数爆表”近年来备受民众关注,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社会无法逃避的现实。随着雾霾天气的频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各界对于加强环境治理的呼声不断,政府加快出台相关针对性的治理政策。

  继“史上最严”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之后,国务院日前再出重拳,下达燃煤电厂超低减排硬任务。

  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对于正值需求不足而过剩的电力行业来说,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推广可谓正当其时。

  政策出台的背后是当前环保压力的不断升级。随着环境治理形势的日益严峻,在过去的几年间,更加专业化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已经在一些地区和行业兴起。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谁污染,谁付费,专业治理,权责明确”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正式引入环保行业。

  在双重政策利好的大背景下,对于像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等超低排放技术供应商来说,无疑将搭上开往“绿色环保”这趟高铁。作为2008年首批获准参加试点的11家专业脱硫公司之一,有着特许经营BOT业务模式的清新环境,本已经是优质的“第三方”,其发展更值得关注。

  政策加码超低排放扩容提速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火电排放要求日趋严格,涉及火电企业超低排放的政策自去年以来便逐次落地。

  继“史上最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后,2014年9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印发,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等。而此后,不少省份也陆续出台了地方版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定,部分要求还严于国家标准。

  相较去年9月的“行动计划”,2015年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将东部地区原计划2020年前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前至2017年前总体完成;将对东部地区的要求逐步扩展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其中,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次会议决定对相关行业产生的影响效果将更加深远,不但明确了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将现役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由原来的东部地区扩围至东、中部地区,还将东部地区的超低排放改造时间从2020年提前到2017年,且首次提出中部地区要在2018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政府对于超低排放改造力度的加大,将使得中、西部市场的改造需求在1到2年内得到进一步释放,而这也将直接激发超低排放新建和改造领域的市场需求。

  这个蛋糕到底有多大?据相关媒体报道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约6亿千瓦在役发电机组面临节能减排和提质增效的改造。若仅计算需要超低排放改造的火电产业,根据中电联给出数据,以每千瓦超低排放改造单价100~150元/千瓦测算,东部地区改造市场空间约434亿~651亿元,全国超低排放改造市场空间为952亿~1429亿元。

  环保压力升级第三方治理成解决环保问题突破口

  随着环境治理形势的日益严峻,更加专业化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已经在一些地区和行业兴起,其实,对于火电烟气治理行业而言,第三方治理早已推行多年。

  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7〕1570号),启动了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并联合中电联评定出7家脱硫环保公司和11家电厂作为首批特许经营试点单位。这是我国电力领域推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开端。

  中电联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开展的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纳入试点规模的机组约24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方式的第三方治理合同机组容量约1.15亿千瓦,其中,约0.97亿千瓦机组已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运营。脱硫第三方运营也带动了烟气脱硝第三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已签订火电厂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的机组容量约0.33亿千瓦,其中,约0.19亿千瓦机组已按特许经营模式运营。

  相对于排污企业自己治污,中电联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方治理模式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方治理模式在火电厂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是成功的。

  据能源行业相关媒体报道,中电联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过去八年,环保特许经营试点工作开展已显现出成果。从试点及实际应用情况看,第三方治理模式有利于提高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质量;有利于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有利于引进社会资本、缓解电力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资金压力;有利于发挥环境服务公司的专业优势、促进环保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开展的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中,通过综合评定,清新环境作为国产脱硫技术先行者,与其他六家脱硫公司被纳入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并获得了国内超大规模现役火电机组——内蒙古托克托电厂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之后一直成为业内特许经营的标杆示范项目。

  清新环境为此成立了专业化、完备的托克托电厂运行分公司。正是通过多年的资金投入、技术投入和人员投入,目前托克托电厂脱硫系统的运转状况和设备状况都非常良好,改善了2008年前因系统状况造成主机限负荷等故障情况,同时也保障了脱硫百分之百达到环保要求,远低于内蒙古地区二氧化硫浓度小于200mg/ Nm3的排放要求。

  中电联相关负责人对清新环境等优质“第三方”企业给予了高度评价。正是因为清新环境和其他实施第三方治理环保公司的积极参与,有力地证实了电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正确性。同时,第三方治理也给这些公司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清新环境等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使得新技术能够快速地在自己承担治理的项目进行应用和改进,有力促进了电力环保技术和管理的不断创新,促进了环保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环保企业的做大做强。

  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新环境等企业实践成功的基础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今年正式引入环保行业,“第三方治理”无疑已到风口。

  清新环境引领掘金千亿环保改造市场

  在政策继续加码的大背景下,“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方向也进一步明确,在业内人士看来,电力环保行业“第三方”的春天已经到来,千亿环保项目升级改造市场哪些企业来掘金,也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关注。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涛认为,随着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推行,带动了环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培育了一大批规模化的环保公司,其技术及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契机逐渐凸显,条件也日臻成熟。

  据了解,国内多家环保公司近年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转化升级,相关节能减排技术屡次获得突破,甚至超越国外同类技术。

  以清新环境为例,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获得数项国家专利,并于去年推出了基于其自主研发的高效旋汇耦合脱硫除尘、高效节能喷淋、离心管束式除尘等多项技术有机结合形成的“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技术)。截至目前,该技术已成功助力我国数十台大型燃煤火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已获百余台火电机组的订单。

  同时,依托特许经营这一成功的运营商业模式,清新环境能够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功应用于电力、冶金等多个行业的工业烟气治理中,企业自身发展受益明显,随着超低排放市场放开,清新环境无疑是获益的一枝独秀。

  截至2015年9月30日第三季度季报,清新环境营业收入15.3亿元比上一季度增加5.75亿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9.47%。201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综合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3亿多元。

  分析报告可以看出,2015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得益于SPC-3D技术这一“独门绝技”获得市场认可,同时由于使用新技术的项目改造工期较短、成本较低,本报告期完成产值较多,促使建造收入合同和成本增长。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发展,该公司已成为一家拥有“五位一体”完备发展体系的创新型公司,面向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体系、面向市场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面向客户的工程建设实施体系、面向污控效果的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和保障核心技术品质的装备制造体系五大方面有机结合,在不断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实现了技术创新、服务客户、经营效益的良性循环。

  值得注意的是,除燃煤电厂外,清新环境SPC-3D技术同样适用于包含钢铁、化工、水泥等产业在内的非电领域工业烟气净化治理,已陆续签约非电领域客户订单,并且未来还将进一步细化研究专门针对非电领域的治理技术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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