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违法 平台应曝光
- 发布时间:2015-12-18 08:31:48 来源: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胡萌伟)在新《食品安全法》施行两个多月后,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并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网售食品以及婴幼儿乳粉注册管理的规范成为了本次草案的两大亮点。
平台应公开食品安全违法信息
草案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将网址、IP地址等信息向平台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在平台上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查询,并且“应当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信息”。
此外,商家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姚建芳表示,食品作为特殊商品,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并且现在网络上的很多食品是不在退换货范围之内的,因此新规一旦施行,将对网售食品的安全把控起到很好的作用。”
婴儿奶粉系列不得超过3个
而对于最为外界所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本次草案也在多个方面,尤其是注册管理方面给予明确。
草案规定,实行注册管理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应当取得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不得在国内生产销售其仅在境外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地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时规定,进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应当依法注册。
对于行业一直关注的奶粉注册配方数量,草案规定: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原则上每个企业不得超过3个系列9种产品配方。而在10月份结束征求意见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该内容则为“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内贸信息中心乳业分析师霍晓娜推算,新规施行后,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将减少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