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安溪两农民建假冒证券网站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15-12-16 10:32:31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杨剑峰

  福州晚报讯 股市波动加大,不法分子也频频以证券投资咨询为名进行诈骗。近日福建证监局公布了一起非法证券活动判决案例,提醒股民谨防上当受骗。据了解,泉州安溪两农民建立假冒的“申银万国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并且冒充证券从业人员,骗取股民共计73万余元。为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证券投资咨询为名实施诈骗的苏某强、苏某气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

  据一名受害股民陈述,其手机某日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您好!9点38分指导操作好股,日总获利不低于7%利润,详情登录www. XXXXX.com,用户名 555,密码888。”该受害股民登录手机短信提供的网站,并申请会员资格,随后按照网站要求向对方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汇入“会员费”1280元。对方趁机再次营销,让股民又按要求汇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为了让股民放心,当日下午5点,对方转款10700元到该受害股民提供的个人账户上。不过对方让股民第二天早上再把1万元打回转款账户,并称接下来会把股民的本金和收益再转回来。这位股民第二天又把1万元汇过去后,款项就变成“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过了一天后对方开始玩失联,不但上述网站关闭,而且电话也打不通了。

  据福建警方调查,安溪县两农民苏某强、苏某气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假冒的“申银万国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非法网站,并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冒充证券从业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咨询费、会员费、保证金等名目,骗取人民币73.3282万元。事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证券投资咨询为名实施诈骗的苏某强、苏某气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年。

  福建证监局对此提醒道,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打着替投资者操盘包赚不赔的违背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的口号,投资者在利益诱惑面前须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今年股市活跃度增加,市场波动较大,一些仿冒证券网站也层出不穷,忽悠股民。根据近期投资者咨询情况,福建证监局经核实,发现下列网站仿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官 方 网 站 。 它 们 是 :http:// www.3336363.com(仿冒华福证券官网);http://www.3335657.com(仿冒华福证券官网);http://7886768.com(仿冒红塔证券官网);http://brolong.com (仿冒国泰君安证券官网);http:// www.256wan.com(仿冒国泰君安证券官网);http://www.panhetouzi.com(仿冒海通证券官网)。

  福建证监局提醒,按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投资者应当选择正规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可以核实相关机构是否具备证券业务资质。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