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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链式”通行今起全市推行

  • 发布时间:2015-12-15 12:31: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清容 文/图)昨日,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在前期首批40个路口试点的基础上,今日起,全市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对新增点位发生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1月1日起开罚。其中,经营性停车场也将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欢乐海岸停车场已成为全市首个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的停车场。

  40个交替通行路口车速提高

  10月12日上午,深圳交警对外发布了推行交替通行工作的相关措施,推出了40个交替通行路口。经过20天的宣传过渡,11月2日,正式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的车辆实施处罚。通过路口全面视频监控、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民警每日值守、出动隐形战车流动查处等方式,对违反交替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现场敬告、引导车辆10万余辆次,查处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行为5083宗。

  深圳交警现场取样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各路口交替通行率平均由发布前的35%提高到目前的93%,提高了58个百分点;相关路段的事故警情下降37%。通行效率方面,高峰小时车流量较交替通行前增加1.3%,车速提高0.6%;平峰小时车流量较交替通行前增加2.8%,车速提高1.1%。另外,在主要道路,或者因事故、坏车等车道临时减少的路段,不少市民已经能够自觉交替通行,交替通行率超50%。

  市民可提建议增设交替通行路口

  据深圳交警局指挥处勤务科丁岩冰警官介绍,今日起,除了在已经施划交替通行标志、标线的路口,继续加强交替通行引导、查处工作外,深圳交警还将在其他未划交替通行标识,但符合“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以及因事故、拥堵等原因导致“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经营性停车场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机动车行经这些路段、路口,都应该按照“拉链”方式交替通过,全面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

  今日至12月31日为全市交替通行的过渡期,对于新增的点位发生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深圳交警将进行警示教育,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开罚。

  同时,开展“市民提议,我来设立”活动,根据市民提意见和建议,筛选出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道路,及时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再推出一批新的交替通行路口。市民可通过电话83333333、微博@深圳交警等方式向交警反映,或监督、举报。

  经营性停车场不推行交替通行将受罚

  此外,深圳交警还将推行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内部交替通行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停车场,特别是出入口、收费岗亭路段,要求全市所有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交替通行标识指引设置,在高峰期安排人员进行引导,争取在我市形成出门就交替通行的文明驾驶习惯。

  昨日,记者在欢乐海岸停车场E区5号岗亭处看到,交替通行的标志和标线已经设置。该停车场主管刘青青介绍,欢乐海岸停车场共有车位2200多个,但到了节假日一天出车量达7500台左右,平时晚上8点左右是出车高峰期,在一些岗亭前,两车道缩减为一车道,有时就会发生车辆碰撞、抢道等事件,造成出口堵塞。

  从明日起,深圳交警将开始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巡查,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对不按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交警将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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