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低保标准提高
- 发布时间:2015-12-15 10:40:5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浙江省桐庐县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2月1日起,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612元,增幅为13%;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15元调整为490元,增幅为18%。据统计,该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904人,今年共下达补助资金3300万元。
该县为杜绝“人情低保”和“关系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核、评议、批准、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建立动态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低保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