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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启动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

  • 发布时间:2015-12-14 07:23: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讯】科技部、财政部近日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较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转化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难以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为规范转化基金开展贷款风险补偿,两部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政策导向、运作原则、合作银行的遴选以及具体补偿流程做了规定。根据办法,贷款风险补偿是指通过对合作银行发放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信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向年销售额3亿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期(含1年)以上。办法指出,贷款风险补偿将按照“政府引导、共同支持、风险分担、适当补偿”的原则开展。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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