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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增添产业活力

  • 发布时间:2015-12-10 21:30:45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夏阳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从12月9日文化部举行的2015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拉动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文化部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并取得一定效果。“如何促进文化消费始终是文化部文化产业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2015年,在大量实地调研基础之上,文化部与财政部共同开展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从东、中、西部选择典型地区,采取不同措施进行促进文化消费政策试点。”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在发布会上表示。

  文化消费潜力巨大特点鲜明

  目前我国文化消费增幅虽然明显,已成为消费新增长点,但居民文化消费潜力仍然巨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居民人均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增长16.4%,远高于人均支出的增速9.6%。据有关专业机构测算,2013年底,我国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万亿元,而实际文化消费规模刚刚超过1万亿元,存在超过3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偏低,2014年,人均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671元,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远低于发达国家10%~12%的一般水平。“除了增速快、潜力大外,文化消费还有一些特点,新消费形态不断出现;自主选择成为主流;消费层次逐步提高等。”吴江波补充道,比如一些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带动的消费,让居民文化消费从简单的娱乐向知识型、智能型发展。

  试点效果显著增添产业活力

  据悉,2015年开展的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虽然时间不长,但已取得一定效果,并为当地文化产业增添了活力。

  此次东部试点政策主要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利用国家文化消费服务平台,促进文化消费信息化、集成化,线下发行“文化消费专属信用卡”,通过信用卡积分、打折等方式引导居民文化消费。为文化企业搭建的实时宣传推广平台启动后,已经推荐特惠商品2576件,推荐特惠活动523次。线下与中国银行合作发行的“文化消费信用卡”也于11月10日在北京地区投放发行。

  中部试点政策主要是文化消费激励政策,通过激励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消费评价获得积分奖励,再以所获得的积分用于自主文化消费,既提升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又可以刺激自主文化消费。此次中部试点选择了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两个试点地区。截至11月30日,合肥市参与试点项目达79.02万人次,已兑换并发放的补贴资金282.38万元,补贴资金拉动的居民直接文化消费总额为448.46万元,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1.59。试点政策在吸引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9~10月,合肥市参与试点的6家公共文化场馆参观人次41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8.26%。截至11月30日,武汉市武昌区试点参与人次为58.98万,已兑换并发放的补贴资金102.2万元,补贴资金拉动的居民直接文化消费总额为465.5万元,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4.56,补贴资金直接拉动文化消费效果明显。

  西部试点政策主要是文化消费(税费)补贴政策,通过对居民文化消费支出中实际纳税(费)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降低文化产品价格,拉动文化消费。西部试点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试点工作于9月22日正式启动实施,经过公开征集确定了13家试点合作商户,涵盖出版、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和文化艺术培训4大类。汇川区城乡居民可通过“汇川文化消费频道”线上交易并支付,或线下购买并通过手机APP进行支付两种方式,在合作商户购买相应文化产品并获得交易额10%~20%不等的补贴。目前,试点地区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理顺补贴资金使用流程并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预计12月中旬,居民即可购买合作商户提供的文化产品并享受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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