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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窗口”推动税务审批进入“快车道”

  • 发布时间:2015-12-07 21:30:36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程亚丽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2014年以来,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除7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外,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该放的都已放到位。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使保留的行政审批权,《意见》从税务行政审批的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等方面为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记者认真阅读《意见》内容发现,《意见》实施以后,我国税务办理方式将更便捷、办理时限更明确、办理工程更公平。

  《意见》明确,税务行政审批要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申请,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加快建立网上办理平台,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纳税人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平台上传电子材料或以邮寄等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与此同时,《意见》要求推行受理单制度。由税务总局制定全国统一的受理单样表,纳税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税务机关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要即时办结;对于需要实地调查、上报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在受理单中明确注明不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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