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将全面展开
- 发布时间:2015-12-03 10:5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12月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中央部门各部门应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送审核,地方财政部门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通知显示,中央部门各部门应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项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部门决算分析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一级预算单位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一并报送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司进行审核,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司审核意见进行决算调整。此后,各部门应按照部门决算会审通知,携带调整后的部门决算数据和相关材料、部门预算管理司审核情况记录表参加财政部国库司组织的中央部门决算会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全国人大要求,各部门应当在所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中,确定部分重要项目,以绩效评价报告为基础,概括、精炼形成简要的绩效评价结果,随部门决算一并报送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要求,各部门应当督促所属预算单位配合所在地专员办审核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工作,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在向主管部门上报本单位决算的同时抄送所在地专员办。专员办审核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的相关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对于地方财政部门,通知要求,各地区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按照部门决算会审通知,携带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类级科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部门决算分析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电子介质数据(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省级财政部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等材料,参加财政部国库司组织的地方部门决算会审。
各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除向财政部报送部门决算材料外,还应提前将部门决算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省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省级财政部门报送财政部的部门决算汇总数中应包含计划单列市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