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污燃煤电厂不达标将强制关停
- 发布时间:2015-12-03 07: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燃煤发电又一次成为大气治污的严控对象。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以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接下来,对于没有达标的燃煤机组,将被淘汰关停。
此次常务会提出,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同时,结合“十三五”规划,相关政府部门还将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在严控之外,国家也明确了激励政策。据悉,我国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将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也会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7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两个月之后,更为严格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印发,明令要求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对于煤电业的治污力度呈不断升级态势。
不过,一位从事煤电环保升级改造的人士曾坦言,环保改造的猫腻很多,就算有环保装置,但装置开不开、何时开值得注意,有些中小型电厂通过不开环保装置来节省成本。所以,除了对煤电行业施行更为严苛的排污标准外,还应提高监督检查频次,让违法企业不能心存侥幸。另外,也可以借助第三方环保机构,来提高治污、监测效率。(记者 肖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