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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市场环境

  • 发布时间:2015-12-02 07:5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马骏 张永伟 袁东明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发展动力面临转换,必须把发展落脚点放在创新上,才能实现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双中高”目标。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大发展理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近两年全国上下掀起了创新创业热潮,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正在不断积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键靠市场的作用,但政府也要为“双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就像大自然为生物生存提供肥沃的土壤、适宜的空气和充足的阳光一样,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丰沛的要素资源是“双创”基础

  我国拥有丰沛的创业创新要素资源,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强大基础。

  第一,我国正在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过去30多年的经济发展也为人才成长提供了机会,创业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人员的数量超过全部就业人口的10%。

  第二,我国正在从科技资源贫国转变为科技资源大国。2014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超过7000万,居世界第一位;发明专利92.8万件,居世界第一位;全社会研发投入(R&D)达到13400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第三,全社会潜在投资能力庞大。国内居民储蓄率较高,家庭财富快速增长,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加,是未来创业创新投资的直接或间接来源。

  第四,我国城市化发展提高了要素资源的产出效率。城市化促进了创业创新的聚集和“聚变”“裂变”效应的形成。

  同时也要看到,庞大的要素资源对于创业创新而言只是潜在优势,并不必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例如,我国高校每年向社会输送700万毕业生,但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并存;国家财政在科技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科技事业也一片繁荣,但大量科技资源只在科技体系内部循环,并未充分服务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我国社会财富总量庞大,2014年底银行存款高达113万亿元,但居民缺乏投资渠道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并存;城市聚集了主要创新要素,但企业经营成本因为高房价居高不下,创业者难以找到栖身的“车库”。

  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让潜在的创新要素充分释放活力,为创业创新提供肥沃的土壤。

  一是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教育新体系。教育不仅要培养企业家精神,也要培养匠人精神。普通教育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重视个人兴趣,挖掘个人潜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提高学生创造力;职业教育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如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结合,为德国制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释放科技部门的创新活力。今年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宏观上优化资源配置,微观上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逐步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的国家创新体系。科技体制改革应鼓励地方先行探索,推广地方的实践经验。如深圳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将深圳打造为创业创新的高地。中关村深入开展“1+6”“新四条”等改革试点,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三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让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应放松市场准入管制,让民营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新三板等新的融资渠道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破口。改革金融监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

  四是改进城市规划布局,为创业者提供众创空间。如北京、杭州、深圳、西安等地按照产业链引导小微企业聚集,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形成了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

  由简至繁推进监管体系改革

  大量实践表明,不合理的市场监管要么导致企业窒息,要么导致劣企驱逐良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驱动力”和“催化剂”。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目前,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先照后证”改革已全部落实到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已在全国实施,住宅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已全面铺开,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已在9个省份开始试点。这些改革举措大大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081万户,同比增长16%,其中企业600万户,同比增长33%。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关键是要建立合理的市场监管体系,给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必须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把激发市场活力与加强市场监管有机统筹起来,逐步建立与“宽进严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为市场监管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基于当前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所带来的迫切要求,我们应由近及远、由简至繁地推进监管体系改革。

  首先,要积极转变工商监管方式,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对广大小微企业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力度;其次,要尽快确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第三,应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企业信用管理发挥基础性作用;第四,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避免监管职能交叉错位,杜绝监管真空。

  政策要低重心保基础

  创新创业如同苗圃,离不开政策扶持。为支持“双创”工作,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大量政策,覆盖了财政、税收、金融、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所需支持的各个方面,但现在的扶持政策多是分散的,与“双创”的内在特性和快速发展需要不相符合,必须实行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首先,政策要更具普惠性,能平等惠及千家万户。现在我国每天新增市场主体数以万计,分布在各行各业,技术水平和商业模式千差万别,政府已很难进行选择性支持,最公平、最有效的做法是让政策更加透明、公开,由扶少扶强转向扶多扶弱,由选择性政策转向普惠性政策。比如,可加大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扩大研发费的税收抵扣额度。要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如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来引导创新创业提高产品质量,多采用后补助的方式,通过发放创新券、创业券等方式调动更多人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其次,政策重心要下沉,能及时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创业成功的故事听上去往往很精彩很鼓舞人心,但现实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创业初期,企业融资、引进技术、改善管理、开拓市场、防范风险等对大企业来说可能轻车熟路,但对创业者只能是干中学、学中干。这就需要政府对创新创业的支持更加具体、更接地气,能帮助解决创业者的实际困难。很多创业者缺乏管理经验、财务知识,通过培训能让企业少走弯路;技术服务往往能在关键时刻帮助企业迈上一个台阶,很多创业企业因为获得一项技术或信息而受益匪浅;还有一些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有自我规范的内在要求,需要服务平台为之提供及时的服务。国内近几年出现了很多“淘宝县”“淘宝村”,可谓是全民创业,就与地方政府积极搭平台、做服务密切相关。

  再次,政策重在保基础,能让民众安心创新踏实创业。完善发达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分担创新创业者的风险,减少创新创业者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要有灵活性,在企业发展初期,政府可负担更多的社会保障责任,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创业最基本的驱动力,政府要尊重和保护其创新成果和创业所得,并努力在全社会打造最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安心,让创业者放心。有的时候,企业只需一点流动资金就能开动生产线,只需多给点时间就能摆脱破产命运,这时政府可通过提供必要资金支持、政府担保、企业重整等政策工具帮助其渡过难关。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马 骏 张永伟 袁东明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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