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的房子 同样能买卖
- 发布时间:2015-12-01 07:35:36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吴志明)日前,有读者来电询问:他因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欲卖掉名下一套抵押中的房子,但是买方担心有风险不愿意替我先还清剩余的贷款,民间借款的利息高且风险也大,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解决我的难题?
记者就此采访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的房产交易安全顾问这样答复:可以通过住房担保办理“二手房转按揭”业务。住房担保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无需先还清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也能交易过户,卖方不用还清贷款就可以轻松卖房,买方申请新的贷款不受任何影响。
1.业务简介
购买二手房时,因卖方贷款尚未还清,房产仍抵押在银行,买方也需申请新的按揭贷款,通过市政务中心一楼C厅住房担保为买卖双方提供阶段担保,无需先还清卖方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并帮助买房人申请新的按揭贷款,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2.申请条件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皆可申请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
买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3)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卖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个人信用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3)卖方已取得产权证并抵押在贷款银行;4)卖方贷款银行同意该抵押中的房产办理交易过户;5)产权清晰,无查封,没有涉及其他债务纠纷。
3. 贷款额度及年限
由银行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最大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7成(购房总价按买卖合同价和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最长年限+房龄≤40年。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发展,抵押中的房产买卖频率日趋增高,如何更安全的办理此类房产的交易按揭手续是目前最常遭遇的难题,住房担保的“二手房转按揭”业务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障碍,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更多房产交易问题请至市政务中心一楼C厅的担保柜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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