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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订购美睫服务致结膜炎

  • 发布时间:2015-12-01 04:29:40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马超 茅冠隽)刘小姐通过一款APP预约美睫服务,可事后却感到眼睑红肿疼痛,向这款APP所属的软件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公司有“免责声明”。近日,徐汇法院认定软件公司免责声明无效,需在赔偿范围内承担30%补充责任。

  刘小姐今年20多岁,喜欢尝试新事物。去年10月21日,她通过一款APP应用软件预约美睫服务并支付248元服务费。次日19时20分,美睫师如约来到刘小姐住所,提供1.5小时美睫服务。刘小姐表示双眼不适,眼睑疼痛,但美睫师表示“这类情况普遍存在,胶水变干即可好转”。然而,刘小姐的眼睑越来越不舒服,10月24日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化学刺激导致结膜炎、眼组织严重充血。之后,刘小姐病情加重,再次到医院就诊时被诊断为双眼结膜充血、角膜上皮点状脱落。

  此后,刘小姐多次与美睫师和相关软件公司沟通,但没有效果。刘小姐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和美睫师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万余元。法庭上该软件公司辩称,其只提供居间服务,并不提供上门美睫服务,与美睫师不存在雇佣关系。该公司表示,公司有“不对服务提供者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负责,也不为其服务提供任何担保,如有纠纷由双方自行处置”的免责声明。美睫师则拒绝出庭。

  法院认为,美睫师因自己的行为构成侵害确定无疑,软件公司的“免责声明”属于格式条款,因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风险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美睫师赔偿刘小姐各项费用2万余元,软件公司需在赔偿款的30%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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