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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经营被罚 快车司机起诉索赔偿

  • 发布时间:2015-11-27 17:1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7日讯(记者 李万祥)滴滴快车司机被城管认定为非法经营而罚款。车主认为,其所加盟的公司收取管理费却无法保证其属于合法经营,并遭受行政罚款,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行政罚款。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杨先生诉称,2015年6月其通过上传汽车照片及个人相关证件,经小桔公司审核通过,成功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快车司机。小桔公司承诺杨先生作为快车司机,属于合法经营,并指定由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对杨先生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2015年8月29日,当杨先生通过滴滴快车软件派单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附近接单时,却因没有相关经营证照,被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处,执法人员扣押了杨先生的轿车,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杨先生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既然同意其加盟挂靠在其公司经营客运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就应当保证杨先生的经营行为属于合法经营行为。小桔公司未能就滴滴快车取得合法的行政经营许可,导致杨先生遭受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小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北京京北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小桔公司委派的管理公司,也应当就杨先生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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