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口岸进口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 发布时间:2015-11-25 10: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广东东莞检验检疫局 王 磊 罗剑锋
我国是世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贸易的大国。大量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进出口贸易给我国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带来了巨大挑战。检验检疫部门能够正确认识进口危险化学品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理进口危险化学品存在的问题。 进口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机制基本理论和评价方法 风险管理机制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其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等。风险评估包括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两者评估的步骤基本相同,区别在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关注不同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暴露途径。对危险化学品实施风险管理和评估可有效降低或遏制其潜在的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发达国家通过法规制度的制定实施,将这一科学手段提升为法制手段,确立了作为化学品管理基本依据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并通过不断推进发展,从而使得结果更有效地转化为政府、企业和公众各方减少危险化学品风险的有力工具。针对一般危险化学品所遵从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同样适用于进口危险化学品。在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经验的基础上,检验检疫部门在实施时主要遵从以下技术标准和指南: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适用进口化学品);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适用出口化学品);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相关的贸易合同。 目前口岸中危险化学品固有和潜在风险因素 近年来,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安全标识不合格、包装不合格和数重量不合格等,不合格原因多数为危险标识不合格,其中油漆涂料及其原材料类进口危险品居多。进口危险品存在标签不符、资料不符等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境外生产企业对我国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管理规定和监管要求不了解。 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评估的经验和技术欠缺较多,虽然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化学品对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但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国情较为复杂,距离合理且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尚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总结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相关立法进程严重滞后。二是风险信息评估不足,缺少整体规划。三是风险管理部门缺乏协调机制。四是风险管理水平落后,科学评估能力较低。 建立进口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管理和评价体系 进口危险化学品改革的方向应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引入风险理念对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并发现潜在风险、找到缺陷,进而保证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的工作。通过对整个进口危险化学品通关过程进行梳理,立足产品风险等级判断,科学管理方式确定和收货人评估分级,可以形成一系列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一是高中低风险确定。采用风险评价指数按照风险的两因素(即危险严重性和危险可能性)的特点划分进口危险化学品风险评级。二是管理方式的区分。根据进口工作的实际,将进口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工作划分为口岸入境、目的地到货检验以及后续监督管理,低风险产品仅涉及目的地到货检验以及后续监督管理两个环节,而高风险产品则需将检验工作向前延伸,在到货检验工作上口岸入境与目的地到货双重把关。三是进口产品分级评价。进口危险化学品从入境到使用再到后续监管,可能涉及多个环节、多个城市甚至多个用户,要全面掌握相关信息,进口收货人是关键。 提出对策进行探索 加快危险化学品管理立法进程。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现行最具法律效力的有关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和指导的准则。以该条例为基础,围绕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评估的各部门也颁布实施了形式不同和内容各异的管理办法和评估手段,但这些管理制度和指南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在借鉴国际危险化学品管理立法动态的基础上,加快构建以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结果为基础的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法规。 加快应用风险管理理论使进口危险化学品管理更加科学化。通过在对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和监管中引入风险管理理论,以HS商品编码对进口危险化学品进行了风险评估,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针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具有风险等级跨度大,贸易方式多样,收货人水平参差不齐和从进口到使用环节繁多等特点,可以将进口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管理工作作为进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进行探索。 建立和健全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体系。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体系。在借鉴发达国家和组织较为成熟的指南、模型和数据库同时,更多以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逐步制定和完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建立宣传长效机制,确保企业了解掌握进口危险化学品新政策、新规定。涉及进口危险化学品业务企业较多,新规定与以往不同的要求,实施起来更细、更严,需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否则影响通关。为此,一是开展辖区统一培训、分区分片培训,召集企业人员举办危险化学品新规定的业务培训;二是针对企业布局,广泛深入企业开展新业务操作指导。在综合培训基础上,加强具体业务现场指导,是快速提高企业掌握新要求的有效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