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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出首款“地震险”

  • 发布时间:2015-11-20 09:32:16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杨超)近日,记者获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业内首款负责财产损失和地震身故的“地震责任”储金型家庭综合保险,我区主推两款保险产品。

  由于地震等巨灾具有发生频率低、一次性灾害损失大等特点,保险公司很难准确厘定费率,同时一次地震等巨灾,高昂的赔付往往使保险公司无力承担而濒临倒闭。因此,保险公司大多不愿开展地震等巨灾保险。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出台巨灾保险法规。今年10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保险法修改草案中也提出“国家建立有财政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我区此次推出的首款家庭财产带地震的险种也“应运而生”。

  根据我区地域实际情况,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主推两款保险产品:为城市居民提供包含储金收益、家庭财产综合保障、家庭财产地震保障和地震身故保障,储金额度为每份5000元,保险期限三年,家庭财产综合保障金额为10万元、地震保障金额8万元、地震身故保障金额为5万元。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储金无收益、家庭财产综合保障、家庭财产地震保障的保险产品,储金额度为1000元,保险期限三年,保障金额为2.4万元。当被保险人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遭受地震、火灾、爆炸、洪水、台风等17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因地震身故时,可获得相应赔偿。保险期满后,无论投保人是否获得过保险赔偿,均可按照具体的投保方案获得投资本金返还。

  目前,该保险产品已正式上线,可通过多种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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