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办婚宴还是继续当官,必须选择其一
- 发布时间:2015-11-20 02:31:03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家之言
民间有民间的习俗,而从政者有从政者的伦理。既然在政务的位置上,就要遵从行政伦理。这里没有二难选择,只能选择其一。
“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据陕西当地媒体报道,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了村主任职务。
按照规定,马某给儿子办婚礼宴席的标准是20桌,由于农村情况比较特殊,一般会放宽一两桌。可马某家亲戚多、朋友也多,给儿子婚宴起码得六七十桌,这显然不会被批准。为了不违反纪律,马某选择辞职。不过,从门户网站对此事的民调来看,有75%以上的网友对马某的行为表示理解。
人们之所以理解马某,是因为他在这件事上没有首鼠两端,把“好事”都占全了;而是在当村官与大操大办儿子的婚事之间,果断地选了一个。人们也理解马某的心情:作为当爹的,马某就想按照当地风俗给儿子操持一场风光的婚礼,而且钱是人家赚来的,既然组织不同意大操大办,那辞职好了。说实话,马某的做法,比起那些表面说一套,实际做一套的官员强太多。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基本的行政伦理。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些人并不这样认为,有的干部婚宴报备20桌,实际上办200桌;既要牢牢坐稳官位,又会偷偷摸摸给子女大办婚礼,或者趁机敛财。
在给儿女办婚宴这事上,民间有民间的习俗,而从政者有从政者的伦理。既然,在政务的位置上,哪怕是村主任,也要遵从行政伦理。这里没有二难选择,只能选择其一。而马某只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而从此事舆论的反应来看,只要当事人分得清,公众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陈小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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