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创新,保交所“十三五”有望获批
- 发布时间:2015-11-16 05:29:41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唐烨 张帅
“上海自贸区 ‘金改40条'中,有七处政策针对保险业,看了觉得过瘾。”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在谈到自贸区的保险业新政时,掩饰不住内心喜悦,“新一轮制度创新,将进一步激发保险业市场深化改革开放的活力。”
“十二五”期间,上海的保险业在“稳”中求“活”。一方面,上海正以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制度环境、突出的人才优势,吸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落地。另一方面,上海保险业的规模日趋雄厚,在金融体系中的支柱作用不断强化。截至今年9月底,在沪保险总公司54家,比2010年末增加9家,其中外资保险总公司28家;再保险法人公司3家,在沪保险资产管理公司6家。在沪保险中介法人机构213家,比2010年末增加11家。功能性保险机构快速设立发展,总数已超过60家。今年前9个月,在沪保险机构保费收入为4311.21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2.64%;在沪保险业总资产2.41万亿元,占全国保险业总资产的20.81%。
“上海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保监会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离不开上海保监局监管制度的创新。”李峰表示。
过去五年,上海保监局着力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行业风险防范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建立完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建立风险导向的分类监管体系,形成符合上海市场实际、风险敏感度高的监管指标体系; 营造依法合规的监管环境,以产、寿、中介费用管控等内控建设为抓手强化前端监管指引,以信访投诉量化考核和案件交流合作为切入强化后端处置化解等。二是主动与司法以及其它监管部门合作,加强日常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相关联动机制,合作妥善化解各类案件,成功处置应对各类风险案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灵活丰富监管手段技术。构建大数据智能化反保险欺诈工作模式,进行风险预警、关联排查、数据串并。率先建立了自贸区机构业务双维度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模式。”
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上海保监局大力促进市场规范程度显著提升。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了地方性人身险窗口服务质量规范和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物损)服务质量规范标准。全面推广纠纷调解模式,建立消费者保护常态机制。挂牌成立“上海市反保险欺诈中心”,构建政府指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等等。
制度创新激发了市场活力。特别是今年,上海保险业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了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等三大重大改革,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通过与近期热门的“互联网+”相结合,航运保险产品实现了网上24小时注册制。监管部门真正实现了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的转变。在探索保险中介市场治理与监管创新方面,上海正式启用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登记系统,并完成了276家保险中介法人机构的初始信息登记。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代表中国保险业成功加入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标志着中国航运保险跨出了与国际互认互通的关键步伐。
“保险业的花朵已经绽开,‘十三五’期间会绽放得更加鲜艳。”李峰对保险业下一个五年的发展充满信心。他介绍,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不仅要发挥本地市场的作用,还要充分地带动和辐射全国市场。“十三五”期间,筹备已久的保交所有望获批,这将为全国保险企业的产品创新和资本运作搭建一个大平台。此外,在航运保险和再保险领域,上海的保险企业也将逐步与国际对接,完善相关的产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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