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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烈士精神”对抗组织,别当笑话听

  • 发布时间:2015-11-16 02:30:54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来论

  据新华视点报道,为将贪腐丑闻曝光风险降到最低,一些官员精心挑选“合伙人”,制造范围极小的“共腐圈”。例如,原萍乡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和原萍乡市政协主席晏德文,多次订立攻守同盟,张学民甚至借《龚全珍日记》里讲的一位革命烈士被捕后坚贞不屈的英勇事迹“鼓励”晏德文与自己达成攻守同盟。

  烈士都是为正义事业献身,一些腐败分子做了龌龊之事,居然想要学习烈士精神保守肮脏秘密,煞是荒诞。耐人寻思的,是“恶搞烈士”暴露了某些人怎样的价值观?

  首先,我怀疑某些人是不是不懂“烈士”概念、人格与情操?历史上出现的那些烈士,是以正向的信仰为价值基点的。而贪污腐败则完全是为一己私利的龌龊行为,这样的“信仰”,跟烈士比照太过扭曲。

  信仰低级的腐败分子,不在少数。原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在一次专题教育党课上,用一句话惊呆了所有人:“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余远辉的价值标准,与拿革命烈士英勇事迹鼓励同伙对抗组织的扭曲人格,如出一辙。最不合时宜的是,余远辉发表“腐败骨气论”,竟是在讲党课之时,可见,其价值扭曲到了何种地步。

  还有一些“恶搞烈士”的情况,近年来饱受诟病:一些官员在大吃大喝中喝死,组织上竟按“因公牺牲”善后,甚至有的被申请烈士称号。“酒烈士”一词由此诞生。而这个词语的诞生,是对“烈士”概念的矮化,也是是非标准的模糊。

  要同伙学习烈士英勇事迹、订立攻守同盟,与授予喝酒干部“酒烈士”称号,或许不是一个性质;然而,价值观的扭曲却如出一辙。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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