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排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1500亿元
- 发布时间:2015-11-12 10:5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11月12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施子海今日指出,初步统计,2015年安排贫困地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1500亿元,约占全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1/3。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于扶贫开发工作,施子海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发改委下达2015年农村减贫人口计划1200万人,开展了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投资安排、机制创新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具体为: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和支持,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乡村道路、农房抗震改造、农村电网改造、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等专项的投入力度。初步统计,2015年安排贫困地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1500亿元,约占全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1/3。
二是大力支持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发改委印发实施了《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了《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左右江、大别山、川陕革命老区规划的编制实施,有利于这些重点欠发达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同时针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力度。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55亿元,支持搬迁农村贫困人口91.65万人。今年7月以来,发改委会同扶贫办等部门和金融机构研究起草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拟对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途径进行探索创新。
四是以工代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57.2亿元,在贫困地区农村建设了一批基本农田、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便于各地提前安排扶贫工作,发改委提前下达了2016年以工代赈投资计划34亿元。
五是启动“十三五”扶贫开发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包括:会同扶贫办启动编制“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组织编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组织地方启动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十三五”专项规划。
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施子海表示,发改委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了7个方面的工作。
具体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工作要点》,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了保险、外汇、交通运输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或意见。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
二是全面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6月11日国务院批转实施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10月1日起,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在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营业执照109.3万张。
三是推动运用大数据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制度,并积极支持有关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大数据信用平台建设、大数据城市信用评价示范等工作。
四是开通运行“信用中国”网站。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整合各部门约1400万条可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面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持续开展地方和行业信用周、一周信用评价等活动,开通“信用中国”微信公众号,累计访问量约900万次。
五是加快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平台先导工程已于10月底试运行,目前已联通36个部委,汇总17个部门共享目录,归集中央部门和地方信用信息1.5亿条。
六是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发改委会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分别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上市公司等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七是开展示范试点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了沈阳等11个城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会同共青团中央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与社会征信机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宣传与诚信文化培育工作。
下一步,施子海表示,发改委将进行以下工作:一是年底前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存量代码转换和基础信息共享。
二是进一步发挥“信用中国”网站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和持续更新,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不断提升网站社会影响力。
三是完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制度,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
五是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扩大示范覆盖面,加强对创建城市的指导和督促。
六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加快组织签署法院执行、上市公司、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