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必须立即受理
- 发布时间:2015-11-12 07:33:28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林露虹)参展商参展,往往担心展品的知识产权受侵害,这一问题引起了我市相关部门的重视。日前,我市出台《厦门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明年1月1日起,在厦门办展时间3日及以上,或展出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以及政府主办的展会都需在展会期间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点。
《办法》明确,在展会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向展会主办方提出投诉,展会主办方应当立即受理,并在受理后24小时内将相关投诉材料送达被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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