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 发布时间:2015-11-11 07:33:38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金昌市两级法院秉承科技强院的管理理念,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不断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实现了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和重要手段,达到了资源共享、规范运作、提高质效、促进工作的目的。
信息技术让立案更人性化
立案大厅是诉讼群众接触法院的首个“窗口”。金昌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触摸屏,安装了查询软件,当事人可以自行查询立案的诉讼指南、风险提示、案件诉讼流程、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同时还有案件流转、开庭日期、审判和执行进度等查询服务。建立的审判管理平台,可按案件不同类型将办案流程细化到每个节点,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设置不同时限,可对立案、分案、开庭、送达、结案、归档等重要流程节点进行智能提示、预警,有效防止超审限;根据岗位赋予不同权限,设置上至院长下至审判员的严格审批流程和时限,实现了公文流转和审批提速;法官可实时查询案件的所有关联信息,了解全院工作动态。院、庭领导可通过显示器随时查看各审判区域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现了监、控、管一体化,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和法官的廉政意识。此外,金昌中院还设置了便民短信服务平台,在立案过程用短信方式告知办案法官信息和诉讼进程,当你听到金昌中院温馨的提示短信后,你便了解了诉讼的进程,感知了司法的人性化关怀。
科技法庭助力“阳光审判”
金昌中院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建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科技法庭各一个,之后,两个基层法院也相继建成了8个科技法庭。随着科技法庭的建成,全市法院为规范庭审行为、保证司法公正又添加了一项重要科技手段。在科技法庭开庭,运用语音激励技术和多画面合成功能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全部信息上传至内网并刻录成光盘,随案卷存入档案,确保了庭审过程的可回溯性,做到了有据可查。利用多媒体手段,庭审过程中公开展示证据,各种书证、物证由投影仪、证据展示设备投放到大屏幕上,争议焦点、辩论对象一目了然,提高了庭审透明度和庭审效率。数字法庭的庭审直播、点播功能,实现了庭审视频的同步观看和点播,法官庭审中的一切行为,都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规范了法官、当事人的庭审言行,真正实现了“阳光审判”。科技化法庭还为远程开庭、证人远程作证、鉴定人员远程接受质证、远程接访提供了可能。
科技法庭投入使用以来,全市法院案件庭审记录正确率达到100%,案件审限平均缩短20天。2014年11月,金昌中级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在数字化民事审判法庭观摩了多起案件审理,反映良好。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科技法庭让庭审活动更公开、更透明,促进了审判活动规范、公正。
新媒体模式架起“连心桥”
“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正是金昌两级法院的一种工作理念,也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的初衷。两级法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审判动态、开庭公告等信息,满足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执行进度等信息的查询需求;网站还建立了院长信箱、网民留言模块,增强了互动性和透明度。金昌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列为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要求不断提高文书公开的质量和数量。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万份,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同时,金昌法院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司法的新特点、新动向,先后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及干警个人微信,满足了信息化时代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今后,这条网上民情通道的建立,必将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架起一座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远程接访使信访人不再舟车劳顿
2014年12月18日,金昌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申诉人靳某、张某在该院远程接访室实现了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远程接访。
接访当天,靳某、张某向省法院法官陈述了申诉的理由,表达了诉求。法官经过询问和讲解,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期限。整个视频接访过程顺利,画面流畅,声音清楚。这是金昌中院第一例约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的案件。
该系统实现了基层法院与最高法院、省、市法院远程接访视频同步对接,来访群众可在基层法院接访室与上级法院接访人员进行视频对话,面对面交流问题,变走访为网络视频接访,拓宽了信访渠道,降低了群众信访成本,大大减轻了信访群众诉累。
金昌市中级法院院长申怀吉表示:“信息化建设不光是资金的投入和硬件扩充的过程,也不仅起到了司法能力提升、法官形象改善的作用,而在更深层次上、更广范围内,强化了全市法院科学管理、阳光审判、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今后将进一步借助信息化这一载体,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