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
- 发布时间:2015-11-10 10:07:1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今年9月30日,山东全省(不含青岛市,下同)已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2.96亿元,累计奖补黄标车淘汰车辆15.23万辆。全省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黄标车全部淘汰的工作任务。
黄标车淘汰分为直接提前淘汰和黄标车改绿标车(简称“黄改绿”)两种方式。截至9月底,全省审核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13.74万辆,兑付补贴资金11.16亿元。从车型来看,补贴兑付金额前三位的分别是轻型货车、重型货车和大型客车。从各市进展情况来看,济南市、临沂市、潍坊市的提前淘汰数量和补贴兑付金额居全省前三位。从9月单月淘汰情况来看,单月提前淘汰黄标车13931辆,兑付补贴资金11139.19万元。16个设区市中,有13市兑付补贴金额较上月增加,淘汰进度进一步加快。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审核通过“黄改绿”黄标车14878辆,补贴兑付金额17984.44亿元。其中,潍坊市审核通过“黄改绿”黄标车3715辆,兑付补贴金额4610.14万元,改造数量和兑付补贴金额均居全省第一位。顺利“黄改绿”的车辆中,重型货车的改造数量为8975辆,补贴金额12602.38万元,分别占总量的60.32%和70.07%,在所有车型中占比最高。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据了解,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山东省政府采取多项举措,其中,提前淘汰黄标车就是省政府下大力气积极推动的。201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对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进行分工,环保部门确定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商务部门审核报废证明、公安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市县财政部门据以拨付资金。
政策实施两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将黄标车提前淘汰作为财政支持重点,积极统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相关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补贴政策区分了四个时段,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100%、90%和80%,给予梯度递减的差别化补贴。其中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全年。同时,根据淘汰车辆具体情况区分车型和使用年限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辆。
为充分体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西部隆起带省级负担60%,市县财政负担40%;其他地区省级负担40%,市县财政负担60%。同时,省级资金采取“提前预拨、定期清算”办法,截至目前省级已提前预拨了7亿元,用于各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为鼓励各市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年初山东省财政兑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8000万元。其中济南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受奖力度居全省前四位,分别奖励资金1170万元、840万元、810万元和810万元。奖励资金将由相关市统筹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燃煤锅炉“煤改气”、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姜龙告诉记者,待2015年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将对各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情况据实清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兑付第四时段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