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等外卖平台遭立案调查:部分餐厅无证经营
- 发布时间:2015-11-06 20:4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调查多家点餐平台 网上点外餐小心点到无证餐厅
在“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淘点点(口碑外卖)”等网络平台上点餐要小心了,可能会点到无证经营餐厅售卖的食物。近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端掉多家在网络平台售卖食品的非法营业商家。
南都讯 记者米燕 在“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淘点点(口碑外卖)”等网络平台上点餐要小心了,可能会点到无证经营餐厅售卖的食物。近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端掉多家在网络平台售卖食品的非法营业商家。昨日,该局就网络平台涉嫌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的义务,对“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淘点点(口碑外卖)”进行立案调查。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程序?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商家上网络平台推广,非常容易,个别网站只需一个电话号码。
两家餐厅被查封
随着网上订餐A pp的广泛使用,现在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就在网络交易平台订购各类快餐,方便快捷地获取送餐服务,但这样订购的食品是否安全呢?而实际上,从今年10月1日起,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应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10月28日,本报曾报道,10月27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联合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委福田局的执法人员对福田区沙嘴一坊的“重庆最爱麻辣烫”店进行执法检查。该店位于福田区沙嘴一坊91—3号,店内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专营麻辣烫,24小时营业。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该店负责人坦然,其有营业执照,但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介绍,该麻辣烫店在“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淘点点”等网络平台售卖麻辣烫。执法人员询问该店负责人为何在没有获得餐饮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以及网络平台是否对其进行审核等,该店负责人称这些网络平台都只查看了该店的营业许可证,没有审核餐饮服务许可证,“而这样做的原因是这些网络平台为了扩充业绩,放松了对入网经营者的审核”。
无独有偶。11月2日,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执法人员再次出动,对位于福田区沙嘴街道上沙椰树村11巷的“卤水店”进行突击检查。这是一家经营猪脚饭的餐厅,餐厅面积只有5平方米左右,加工与食用场所混在一起。该店负责人无法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经营者没有去考食品安全管理的考试,连健康证也没有。
现场,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的服务合同。该店负责人介绍,10月22日美团外卖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仅审查了《营业执照》,未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就签署了服务合同。
目前,上述两家餐厅因无证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封停业。
入驻网络平台审核极松
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程序?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商家上网络平台推广,非常容易,个别网站只需一个电话号码。
在美团外卖网,记者用手机注册了一个用户品,在提交了身份证信息和照片后,要求填写餐厅的名称、地理位置、食品类型等基本信息。在证照信息一栏,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区许可证、特许经营和稍后上传的选项,单选即可。
也就是说,只需提供一种证照信息即可。而实际上,餐厅营业必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否则为非法经营。记者点了“稍后上传”,随即进入下一步“填写收款信息”,并完成入驻申请,等待审核。
而在大众点评网[微博],记者只需一个手机号码即可在网上餐厅进行推广,页面随即可见餐厅信息。在“饿了么”申请开店,同样只需一个手机号、选定一个地址和注明餐厅名称,即可完成申请,6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联系。
昨日,美团外卖客服中心回复,入驻商户需要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才可通过审核,但针对网站申请只需填一项证照信息的做法,客服无法回答,并称将把信息传达给公关部门,稍后会有人回答记者的疑问。
大众点评网的商家专线服务电话甚至直接表示,商家要在网站上做推广,无需提供任何身份信息和证照信息。而口碑外卖与在淘宝开店的程序相仿,需实名认证和绑定银行卡,客服告诉记者,必须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齐全。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为了争取市场份额和业绩,对入驻商家证照审核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而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订餐时,通常只能看到商家的餐厅名称、地址等商业信息,关于商家的资质信息无法查阅。
官方说法
新食品安全法后 全国首宗类似案件
“这是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宗对网络交易平台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义务进行立案调查的案件。”市市场稽查局食品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期的摸排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4个网络平台不仅存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入网经营的商户,甚至存在假冒《营业执照》入网经营的商户,4个网络平台未履行审查的义务。其强调,为了使消费者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获得安全的食品,新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应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昨日,基于“上述4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了提升业绩,涉嫌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的义务”,食品稽查处对其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义务的“饿了么”、“美团外卖”、“大众点评”、“淘点点(口碑外卖)”等四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