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通报干预司法案例 京2人苏沪滇各1人
- 发布时间:2015-11-06 11:3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温如军 张莹)今天上午,北京两名司法人员因插手过问案件被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本次一共通报了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今年3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相关典型案件。
该负责人向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表示,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上述两个规定,健全制度机制,如实全面记录,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问责,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中央政法委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记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件,推动两个规定全面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警示作用,使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成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行动自觉。
案例一
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过问案件案
2015年6月,时任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海鸥违反规定,就请托人的请托事项,向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相关办案人员打招呼。目前,陈海鸥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案例二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
2010年9月,丁维和在担任徐州市贾汪区区委书记期间,违规插手原彭城集团董事长孙某交通肇事案,指使孙某所在地政府出具证明,要求从轻处理。2014年3月,丁维和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孙某交通肇事案经指定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已移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审理。
案例三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过问案件案
2014年7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书记员刘一定受浦东新区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2014年9月,南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一定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目前,刘一定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
案例四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过问案件案
2015年5月,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受某亲戚之托,为该亲戚之子涉嫌强奸案向本院侦监处承办人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是否可以递交调解书等情况,并指使该亲戚与被害人达成赔款协议。目前,李朝阳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
案例五
云南省昭通市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
2010年,时任昭通市彝良县委政法委书记的彭泽高要求县公安局、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已经二审终审的5岁儿童邓某触电伤害民事赔偿案件进行刑事侦查,导致该案生效判决被推翻,代理律师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4名证人被羁押。2013年11月,有关部门根据群众反映线索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该刑事案件已得到纠正,邓某民事赔偿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法制晚报)